文明创建宣传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明创建宣传设施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文明创建宣传设施安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夏财采计【2017】00035号文的要求,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交通巡逻民警大队的委托,对文明创建宣传设施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HBGTS-TP2017-F1011
二、项目名称:文明创建宣传设施安装项目
三、预算金额:50万元,超出本预算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并具有交通工程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书及交通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书;
3、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测后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拥有2台以上(含2台)工程吊车,需提供车辆的行车证;
5、投标人须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物资仓库,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投标人在武汉市内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则须提供全部网点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资质、联系方式等);
6、投标人应提供近二年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无不良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因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事件、人员伤亡事故;并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本项目公告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2017年8月2日起至2017年8月4日止(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
2、文件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单位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胶装成册留存)领取谈判文件。
3、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4、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注:(申请文件必须一次性送达,不接受补遗文件,不按要求提交申请文件及相应的原件审验或原件提交不齐全的单位,将视为核查不合格,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领取谈判文件。)
六、谈判时间:2017年8月10日下午14:30时
谈判地点: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23栋2108室)
七、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采购单位和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公安局江夏区分局交通巡逻民警大队
联系人:袁中华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联投广场23栋2108室
联系人:尹卉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江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
湖北共田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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