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招标公告中心就“ 供热应急煤炭 ”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告
沈阳市政府招标公告中心就“ 供热应急煤炭 ”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公告
受 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供热应急煤炭 ”项目以国内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 招标项目名称:供热应急煤炭
2. 招标项目编号:2008-0694/CG(P)********
3. 招标采购内容: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01 | 供热应急煤炭 | 50000吨 |
02 | 供热应急煤炭 | 50000吨 |
技术参数 | 1、收到基低位热值≥4800千卡/千克; 2、干燥基全硫<0.8%; 3、干燥无灰基挥发份≥37%; 4、收到基全水分≤10%; 5、焦渣特性≤3; 6、干燥基灰分≤24%; 7、粒度6~25mm。 |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具有煤炭经营资格证(属于煤炭生产企业的须具有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具有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鉴定的电子汽车衡或机电结合地动衡(需在储煤场地内)鉴定证书(本年度已完成检测)。
5.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设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储煤场地并有5万吨以上的储煤量。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标前答疑会
时间:北京时间2008年8月12日15:00时整。
地点: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叁拾万元 整。
2.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百分之五。
3. 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辽财非[2007]507号”文件和“辽价函[2008]15号”文件的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8月19日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和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楼
邮政编码:110003
招标文件咨询:姜威 ***-********
招标文件下载: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1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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