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青铜器广场LED显示屏及灯光音响视频工程招标公告

东胜区青铜器广场LED显示屏及灯光音响视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KSG-2017-194


招标项目信息

招标人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维互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编号

FKSG-2017-194

招标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青铜器广场LED显示屏及灯光音响视频工程项目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

合同估算价(元)

项目地点

工期

评标办法

1

施工一标段

①月亮状玻璃幕墙前方广场户外互动LED显示屏(P8.928)椭圆形(长轴38米,短轴20米);中心位置18米*10米为活动舞台(使用时可垂直抬升40公分,平时与地面平齐);②广场视频投影设备系统(12台激光投影仪);

含LED屏体、舞台升降系统及相关控制系统及软件、框架结构、视频拼接功能、输入设备、施工、安装调试开通、售后维护、布线、运输等。投影系统本身及保护装置、安装结构、输入设备、施工、布线、运输等

********.00

东胜区青铜文化广场

25日历天

综合评估法

2

施工二标段

①青铜文化广场月亮状玻璃幕墙LED屏(P31.25-P50)双曲面770平方米;②广场整体灯光音响系统;③(幕墙屏+互动地砖屏+广场东侧楼宇灯条屏)视频及音频制作;

含LED屏体、灯光音响系统、投影系统、音视频制作及相关控制系统及软件、框架结构、视频拼接功能、输入设备、施工、安装调试开通、售后维护、布线、运输。

********.00

东胜区青铜文化广场

25日历天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需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执业资格证原件。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承诺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5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含路灯工程或室内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近三年(2014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2,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其他资格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要求: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中级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2)、具有采购产品内主要设备的任意型号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

2017年08月01日09时00分整至2017年08月07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投标人报名。

报名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招标部)

报名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5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含路灯工程或室内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6)具有采购产品内主要设备的任意型号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的)

(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要求: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9)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注: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资料不全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

获取时间

2017年08月01日09时00分整至2017年08月07日17时30分整(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获取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人民币,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会议室)

开标现场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5项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含路灯工程或室内照明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为准,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6)具有采购产品内主要设备的任意型号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报告(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7)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的)

(8)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他人员要求:应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具备计算机应用与维护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预算员/造价员各一名(技术负责人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安全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或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其余五大员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岗位证书原件);

(9)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维互联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丰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地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公园大道A座九层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人:

菅磊

电话:

185*****677

电话:

155*****44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nmfkzb@126.com

2017年08月0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视频 灯光音响 显示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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