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电动车招标公告
电瓶电动车招标公告
2017-08-02
编号:KSZC2017-X-039
类别: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
受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的委托,对其拟采购的电瓶电动车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国内法人企业参加竞价采购。
一.采购清单: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价(万) | 总价(万) | 说明 |
电瓶电动车 | 见参数 | 5辆 | 6.40 | 32.00 | 2017年8月30日前必须交付采购方使用,质保期要求壹年。 |
1.电瓶电动车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1.1 4座电动封闭巡逻车主要性能技术参数
电 气 系 统 | 电 控 | 美国Curtis | ||
电 池 | 180Ah管式电池,8只/48V | |||
电 机 | 4Kw 串励轨道牵引电机 | |||
充电机 | 便携式智能充电机:48V/30A | |||
充电时间 | 8-10小时(放电率为80%) | |||
技 术 参 数 | 额定乘员 | 4人 | ||
长*宽*高 | 3100x1440x1900 | 系统电压 | 48V | |
续驶里程 | ≥70Km | 最小转弯半径 | 4.5m | |
最高车速 | 30Km/h | 最大爬坡度 | 20% | |
制动距离 | ≤4m | 承载力/牵引力 | ---- | |
车 身 系 统 | 座 椅 | 客车冷泡海绵+高回弹PU皮革面料 | ||
车 体 | 铝合金(框架、横梁、侧护板)+钢制车架+玻璃钢外壳/ABS工程塑料成型件 | |||
警 灯 | 含警灯、警报器、喊话器 | |||
仪 表 | 数显液晶仪表(含电压、车速、里程、灯光、前后换向等信号) | |||
方向盘后视镜 | 汽车方向盘+手动型外后视镜 | |||
灯光及信号 | 组合前灯、组合后尾灯、高位装饰灯、电喇叭及倒车蜂鸣器、USB+点烟器充电插头 | |||
音响 | 车载MP3收放机、专业扬声器 | |||
顶拉手(选装) | 回弹式拉手 | |||
车 门 | 全天候可拆卸铝封闭车门 | |||
线 束 | 欧标ROHS防水阻燃线束+YH橡胶主电源线+汽车保险盒系统 | |||
底 盘 系 统 | 动力传动系统 | 无极变速系统 | ||
转向系统 | 齿轮齿条式方向机、客车四向调节方向管柱(前后上下可调) | |||
前后桥及悬挂 | 麦弗逊式独立悬挂+整体式后桥 | |||
制动系统 | 前后鼓式液压制动器、双回路液压制动、驻车制动装置 | |||
轮 胎 | 越野加宽真空线轮胎23*8.5-12 | |||
铝轮毂 | 轿车宽幅铝轮毂 | |||
改装 | 直流空调 | DC POWEREDA/C详细见附件直流空调说明 | ||
电子显示屏幕 | 1100*190*50 | |||
保险杠 | 加装前后塑料保险杠 | |||
喷漆改色 | 按照甲方要求黑色特勤喷色 | |||
系统 | 车辆上牌 | 甲方提供材料免费提供上牌服务 | ||
保险 | 提供免一年保险费用 |
直流空调 电子显示屏 尺寸:1100*190*50mm
备注:1. 中标乙方在交付车辆必须满足甲方要求车型的同等质量和性能,如不满足可拒绝收货。
2. 车身配色和贴花要求根据甲方要求指定。
2.其它要求:
2.1每辆车须配备同型号备用胎1套。
2.2车辆颜色、标志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喷涂。成交后,采购单位可以提供样车供成交单位实地考察确定颜色,或提供标准色卡由成交单位按照色卡执行。对于车辆实际颜色与所要求颜色有明显差异,采购单位表示不能接受的,成交单位应立即无条件重新喷色,并承担时间延误等造成的经济损失。
2.3成交单位办理好车辆1年的保险等手续,所有费用包含在本项目的报价中,其保险险种和额度如下:
(1)主险保额(按实际车身价)
(2)第三责任险保额20万元
(3)驾驶员意外险保额2万元
(4)碰撞、倾覆险保额等
上述保险在办理时采购单位有具体要求的,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2.4交货时间:2017年8月30日前必须交付采购方使用。
2.5产品质保期壹年。
2.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并安装、调试、检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95%,待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异议,在10个工作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三.有关说明:
1.各单位必须对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报。
2.如配件选用进口件须出具进口报关单,作为报价文件的必备部分。
3.总体技术要求:
3.1整车须符合国家生产制造和试验标准及规范的最新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具备生产许可证。
3.2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四.运输、安装、调试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供应商承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后,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
2.供应商提供的随车资料,附有中文使用说明书及提供必要的使用维修指引。
3.供应商及车辆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正常操作状况下的安全性,而无安全隐患,《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应对安全操作方法、安全装置的时效、安全性的检测等作了详尽说明,并向采购单位作了明确的告知。供应商及生产商应保证车辆在有效期内,所有《产品说明书》或《产品使用书》所载明的安全装置都处在有效的使用状态。
五、交货(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为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及售后服务的长效性,此次采购车型中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提供一年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向采购单位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产品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投标单位须在苏州地区有售后服务场所(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所有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原厂质保期≥1年,接到采购方报修通知后,在1小时内上门维修,一般故障维修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
七.报价:
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上牌等相关手续, 配套辅材、工具、 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八.报价文件组成:投标文档结构表
标书名称 | 文档名称 | 标题名称 |
标书结构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 |
开标一览表 | 3、开标一览表 | |
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技术参数、性能、产品样本及外观图片、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专用机动车辆)等。 | 4.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技术参数、性能、产品样本及外观图片、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专用机动车辆)等。 | |
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如国家公告目录、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 | 5.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如:国家公告目录、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 | |
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 |
交付使用日期。 | 7.交付使用日期。 | |
报价表 | 8.报价表 |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市场价 | 投标品牌 | 交货时间 | 总报价 |
5.提供全部的技术资料,如:国家公告目录、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报告、产品说明书和原产地证明。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7.交付使用日期。8.报价表注:未按采购要求和报价文件组成提供资料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文件一式三份。
格式:
名称 | 品牌型号 | 单位/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
报价单位(盖章):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日期: 年 月 日 |
九.综合说明:
1.报价人须根据采购要求(如产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等)进行投报,所投采购内容必须报全,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的澄清、说明、更正的权利,并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出具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书面材料。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2.1响应文件错误的修正原则
2.1.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细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2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的,其询价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2.3.1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3.3为保证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时,能够及时得到回复,在评审开始后,供应商应保持其响应文件上联系方式的通讯畅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或自然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到评审现场等候。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在评审小组向其提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要求后三十分钟内提交给评审小组。在评审期间、供应商应注意调整其行程安排,如评审小组联系未果(在十分钟内联系五次)或者供应商在三十分钟内未能按时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上述权利,相关后果自负。
3.成交原则:
3.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进行评审,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为成交供应商。
3.2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满足采购要求的相同最低报价供应商时,由评审小组根据技术质量、服务优劣情况,评审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4.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人民币:320000元整。报价单位须在开标现场递交询价响应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账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帐号:********133*****628,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支行)。各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5.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5成交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相关条款规定缴付成交服务费的;
5.6成交供应商在询价响应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
5.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报价单位须按规定在昆山市政府采购网项目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电子投标。以收到系统自动发回的PDF格式投标回执为上传招标文件成功的唯一标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网上投标事项请登录昆山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投标流程请见昆山市政府采购信息网网上投标操作手册;报价文件中的内容需和询价通知书的相关指标对应绑定。开标时需要随身携带CA证书和U盘,否则为无效标处理。网上投标技术疑问咨询电话:****-********(工作日09:00-17:00)。
网上报名起止时间:上网之日起至2017年8月7日17:00时(北京时间)。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8月9日14: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黄河南路218号)。
标书要求:响应单位应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询价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制作或过时送达为无效报价。询价响应文件(含预算内)不满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无效。
7.成交供应商必须于三十天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采供双方代表在合同上盖章签字后生效,须经昆山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加盖备案章。
7.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7.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7.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7.2如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苏财购字(2013)3号文件中所列的失信或不良行为的,将按照江苏省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8.采购代理机构: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联系电话:****-********,传真:****-********,联系人:张东。
9.采购单位(甲方):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执法大队,联系电话:139*****172,联系人:朱红强。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2017年8月2日
初审评审指标 包件名称
指标 | 描述 | 符合性 |
符合性检查 | ||
资格性检查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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