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思源实验中学艺术馆工程
屯昌县思源实验中学艺术馆工程
2.1、建设地点:屯昌县屯城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一栋五层艺术馆,总建筑面积 5400 平方米;工程包括建筑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及相关配备设施。
注:本项目分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3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相关配备设施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资质,/(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02 08:30:00 至2017-08-09 08: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8-22 09:30:00,地点(地址)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室。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8-22 09: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屯昌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屯昌县文化路85号 |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16号金福城小区C-1505房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吴老师 | 联系人:吴工 |
电话:****-******** | 电话:151*****973 |
传真: |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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