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咸阳市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武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人为长武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省补助和市县自筹,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长武县2017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包括6条线路,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4.495公里。其中丁陶路10公里,彭杨路8.123公里,亭长路20公里,冉相路13.512公里,亭相路7.205公里,枣安路5.654公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计划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独立完成四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累计里程不少于20公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都区704十字高科花园办公区7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旧版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注册所在地及项目所在地人社部门开具的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公司承担的类似工程规模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资料)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咸阳市秦都区704十字高科花园办公区7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和《各界导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武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陕西鸿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武县车站街

地 址:咸阳市秦都区704十字高科花园办公区7层

邮 编:713600

邮 编:712000

联系人:戴先生

联 系 人:庞女士

电 话:***-********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生命防护 农村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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