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四包小型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四包小型医疗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
迁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
四包小型医疗设备询价公告(二次)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迁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四包小型医疗设备
政府采购编号:QXZFCG2016A-15
招标项目编号:QXXHJGS-2017-22
采购人名称:迁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采购人地址:唐山市迁西县滦河路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高晓华****-******* 剧艳英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迁西县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迁西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地下一层117房间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卫红艳 |
采购用途: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设备 |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项目实施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安装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本项目包括:全自动洗胃机、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中药饮片柜、小型粉碎机、煎药机、病历柜、病历夹车、一次性器具毁形器、抢救床、电动吸引器、移动紫外线灯、地站灯、消毒锅(卧式)、治疗车。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适应; 3、如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
报名须知: 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复印件: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投标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投标提供);3、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每项产品的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制造商授权按一家供应商计算);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来报名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该人2017年4月-2017年6月由投标单位在企业注册地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或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迁西县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有限公司报名。以上综述资料需提供一份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红印章)的所有资料复印件。资料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
询价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7日 每日上午8:00至 11:30,下午2:0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询价文件发售地点:迁西县华建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有限公司 (迁西县青年企业家协会地下一层117房间) |
询价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
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8月17日上午9:30 |
开标时间:2017年 8月17日上午9:30 |
开标、评标地点:迁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迁西县行政服务大楼地下一层开标厅) |
项目联系人:卫红艳 |
联系方式:****-******* |
传真电话:****-******* |
采购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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