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分期建设)政府招标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分期建设)政府招标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的委托,对开发区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分期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分期建设)
项目编号:BDACGZX-2017-003
采购人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318室
采购用途: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建设
采购内容概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现委托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建设开发区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实现建设工地与互联网有效融合,根据住建部制定的《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在建筑领域普及和深化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参与方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建设优质、安全、环保、节能。聚焦于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内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通过BIM应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改进传统项目管理方法,建立适合BIM应用的工程管理模式。利用BIM+GIS+IoT技术及资源体系,创建对建筑项目的事前数据模拟,事中实时对人员、环境、安全、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的管控,事后有效运维的建运一体化行业监管平台。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报价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报名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定;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资料:(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所有资质文件,资料不齐不予发放磋商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谈判文件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还,一并归档备案。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日-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博大大厦1318房间
磋商文件售价:免费(通过报名时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
磋商保证金:¥10000.00 磋商保证金缴纳于2017年8月9日下午4:00截止。
答疑时间:2017年8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答疑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朝林大厦C0308房间
送达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7年8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3号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老管委会小红楼2019室)
项目联系人:张杰、仲婉青
联系方式:***-******** ***-******** ***-********(传真)
电子邮箱:BDAZFCG@126.com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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