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集控C标段(电气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集控C标段(电气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NJS-JN-2017-XA-13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厂2×340MW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一期工程集控项目才标C段(电气监控系统)供配电系统设备、远程、就地控制系统设备、材料及其软件的二次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兴安热电厂2×340MW 供热机组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内发改投字[2011]1323号》。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供配电系统设备、远程、就地控制系统设备、材料及其软件的二次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是以兴安热电厂2×340MW供热机组为热源,对乌兰浩特市与科尔沁右翼前旗市区进行集中供热。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乌兰浩特市与科右前旗市区。招标范围为6座热力站共计7套机组的“供配电系统设备、控制系统设备及其软件的二次设计、供货、安装、负责调试”的招标。

各热力站自控系统对工艺各部分设备进行监控,协调各部分设备的运行,实现全过程的自动控制及热力站无人值守。

热网监控系统原则上要求设备和技术上的整体一致性。

三、招标内容

详见附表

四、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投标人应具有自主研发、建设热网集中监控系统的能力和相关经验,是国家省级工业信息化厅认定的软件企业,具有供热管网智能监控系统软件或智慧热网节能监控系统软件的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投标人能够自主研发生产智能热网所需的主要关键产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机电安装资质叁级以上(包含叁级)、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包含叁级);

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不少3个且累计达到1000万平米及以上供热面积的控制系统成功运行的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运行证明。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投标人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未有国家、行业、内蒙古能源发电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 月 2日至2017年 8月8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00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2室)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投标人是已办理三证合一手续的只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无需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4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 机电安装资质叁级以上(包含叁级)

(6)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叁级以上(包含叁级)

(7)资信证明及财务报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壹份(A4纸)。

(8)近3年内在北方地区供热企业至少3个控制系统改造业绩且必须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原件。

六.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入库的资料为依据,信息库提供的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已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设备一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办理流程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九.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艳军 联系电话:185*****98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西102室

联系人: 张亮 联系电话:****-*******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C

电气监控系统

1项

具体生产计划及设备到货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3:2::4:1

600


注:付款比例为设备到货30%,安装调试完成20%,一个采暖期后付40%,质保期满10%

以上内容以合同内容为准。设备型号、数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系统 电气 供热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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