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交易信息
鸭子河(小板村-西沙河口)治理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鸭子河(小板村-西沙河口)治理工程
2.招标单位:盘锦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3.建设地点:盘山县境内
4.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5.工程内容:鸭子河从盘锦锦州市界到河口,河长21.28千米;支流东鸭子河从盘锦锦州市界到河口,河长10.015千米。建设内容为加固鸭子河东支两岸堤防14.199千米(其中左岸堤长7.099千米,右岸堤长7.1千米),拆除重建东鸭子河顶头闸及穿堤建筑物8处,河道清淤疏浚15.906千米。(计划投资:4724.48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计划工期:2017年9月4日至2018年6月30日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 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
3. 投标人必须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被行政监督部门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2017年8月2日~2017年8月8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
****-*******)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投标人持审查合格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到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资格审查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和注册证(水利专业)、三类人员(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水利专业)、水利行业五大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从业资格证、投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5日至8月11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际大厦A座2110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28日上午10: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肆拾柒万贰仟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常工 电 话:
139*****345招标代理人:辽宁建鑫亿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35号假日际大厦A座2110室
联系人:吴工 电 话:
138*****909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2017年8月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