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东部化工区架空综合管廊南官路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张店东部化工区架空综合管廊南官路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张店东部化工区架空综合管廊南官路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7-005411-0302-123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店东部化工区架空综合管廊南官路南延工程监理已由淄博市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张发改项审(2016)4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淄博东部化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单位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张店东部化工区架空综合管廊南官路南延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张店东部化工区。
2.3建设规模:建设南官路南延630米架空综合管廊。
2.4 监理工期:2017 年8月24日开工;2017年11月22日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防腐工程、电气工程以及地面硬化和土石方工程等所有分项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6监理职责:施工质量、安全、建设工期、施工造价控制等。
2.7 质量标准:合格。
2.8 标段划分: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备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 8月1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8月2日,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www.sdzb.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25号先进陶瓷创新园B座)。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张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淄博市建筑管理信息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淄博东部化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赵原原 | 法定代表人:于清 |
地址:张店区昌国东路218号 |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12A室 |
邮编:255000 | 邮编:255000 |
联 系 人:金先生 | 联 系 人:孙女士、马女士 |
电话:****-******* | 电话:0533-******* 157*****051 2017年7月25日 |
2017年7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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