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交通运输局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漳浦县交通运输局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行政区域漳浦县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2日17:30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09:30
资格审查日期2017年08月2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卢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漳州市漳浦县龙湖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卢 ****-*******
附件:
附件1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定稿).doc
附件2资格预审公告.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FJJXCG(2017)07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卢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龙湖东路

联系方式:魏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卢 ****-*******

代理机构地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03日 09:00至2017年08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七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下述资料至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七楼)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但可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若为已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程企业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①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②申请人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且金额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75%的银行贷款意向书;③申请人应提供由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不含当日)前30日历天内,其自有资金不少于1.5亿元;注:申请人应承诺:申请人负责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部分以外自有资金的筹集,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目经验和业绩:①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当日)前三年内作为社会资本方至少中标过一项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亿元的公路PPP项目,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②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当日)前五年内,完成一项长度13公里以上新建二级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或长度6.5公里以上新建一级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具体完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协议中承诺其资本金出资比例不低于联合体实出资本金的6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以来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10、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1、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8-2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层)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编号:FJJXCG(2017)07001

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已经过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漳发改审[2017]56号),并通过物有所值论证及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根据漳浦县人民政府2017年第4次常务会议的精神,漳浦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8">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漳浦县人民政府授权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供应商)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采购编号:

二、项目授权主体:漳浦县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四、项目名称: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

五、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H20-2007)、等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六、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路线走向:路线起点位于赤土乡过溪赵村附近,顺接在建的万安大道,路线首先由西向东布设,在眉力水库南侧路线向南偏移,在K3+200附近与预留的万安互通连接线相交叉,之后向南利用沈海高速现有眉力中桥下穿高速公路,接着经旧镇镇东厝,山仔村、与省道S201线平交,终点于深土镇下吴村西侧与沿海大通道平交。

建设内容:路线全长13.638公里,本项目沿线推荐线结构物有大桥235.5m/1座,中桥110m/2座,小桥48m/2座;涵洞32道,箱涵2道,盖板涵19道,圆管涵11道。

投资规模:总投资估算金额为54017.8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563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含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建设期利息等)14011.5万元、预备费4307.2万元。项目最终建设规模、经济技术指标等以设计批复内容为准,投资规模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建安费用最终以漳浦县审计局审核的结算价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以实施机构确认的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产出说明:根据交通量分析,本项目按50m/32m(双向六车道)、二级公路(兼市政功能)、设计时速60km/h的技术标准设计。

(二)PPP合作模式

1) 本项目采用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运营、移交)的PPP项目运作方式。

2) 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5%,注册住所地(漳浦县)、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3) 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比例、出资形式:由中标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出资比例为90%:1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4) 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政府方负责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估。合作期内,项目土地和资产权属均归政府方所有,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资产(具体指经营权)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5) 项目公司成立时间:中标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 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的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三)项目需求

1)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漳浦县X584赤土万安产业园至深土沿海大通道公路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运营维护,工程建设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运营维护范围包括日常养护管理服务(含道路路面、路灯、管线、绿化设施等管养),不含可能发生的中修、大修费用。

(四)PPP项目期限

合作期限为1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5年。)若建设期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

(五)项目回报机制

可用性付费+绩效付费。

本项目建安费按最终财政预算审核价下浮6%作为招标阶段的建安费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本项目投资回报率取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2.4%(随银行贷款利率同步调整)作为招标阶段的投资回报率报价最高限价。

(六)资金来源

1)股权融资: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的25%,其中县政府出资人代表占项目资本金总额10%,中标社会资本方占项目资本金总额90%,按股权比例以货币形式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以项目公司的名义融资到位,若以项目公司的名义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若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约定期限内未能解决,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对社会资本(申请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但可组成联合体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成员若为已纳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工程企业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成员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满足以下①②③条件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少于6亿元人民币,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

②申请人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且金额不少于本项目总投资的75%的银行贷款意向书;

③申请人应提供由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存款证明材料,证明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不含当日)前30日历天内,其自有资金不少于1.5亿元;

注:申请人应承诺:申请人负责本项目政府出资人代表出资部分以外自有资金的筹集,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若除自有资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申请人负责资金筹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同时具备以下①和②项目经验和业绩:

①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当日)前三年内作为社会资本方至少中标过一项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5亿元的公路PPP项目,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

②发布本公告之日起(不含当日)前五年内,完成一项长度13公里以上********4">新建二级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或长度6.5公里以上新建一级沥青混凝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具体完工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7、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参与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在协议中承诺其资本金出资比例不低于联合体实出资本金的60%;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9、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以来所有建设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10、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确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家数及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均作为合格的申请人,具有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或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招标。

九、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83日至201789日(不含节假日),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交下述资料至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七楼)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1. 投资申请原件(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2. 投标申请人关于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文件(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原件;(格式自拟。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成员须分别出具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并加盖公章,或其授权代理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以上材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出具,并加其单位盖公章);

(4)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投标申请人联系方式(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分别出具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十、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为一式六份及有效电子版(一份正本、五份副本、U盘等,以上资料需密封完好),送达时间及地址: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9:30整

提交地点: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接收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十一、是否允许未参加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参与竞争并进行资格后审:

不允许。

十二、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

以招标文件中为准。

十三、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以招标文件中为准。

十四、信息发布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漳州市政府采购网、漳浦县政府采购网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10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700万元。

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6:30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注: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十六、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十七、联系事项

项目实施机构:漳浦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漳州市漳浦县龙湖东路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单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23号科技大楼7楼

联系人:小卢

电话:****-*******

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支行

账 号:1402 0281 0960 0090 704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漳浦县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以招标文件中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路工程 通道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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