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采购火车站实名制核验系统项目的询价公告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采购火车站实名制核验系统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47采购文件编号:YCZXJ-2017-0725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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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 1 | 详见附件 | 40443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有符合本项目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3、投标人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二级及以上)证书; 4、因系统与市公安局治安防控平台联网,要求投标人具有在内蒙古与各盟市治安防控平台数据介入能力的证明(需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8月02日至2017年08月08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www.hhgp.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4、开户许可证原件; 5、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原件; 6、投标企业有近一年内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和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原件; 7、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在有效期范围内); 8、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二级及以上)证书原件; 9、在内蒙古与各盟市治安防控平台数据介入能力的证明(需市级及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10、竞标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和附注)原件; 11、能够真实反映3年(2014年-2016年)来投标企业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等原件(每年至少提供一份); 12、产品生产(或经销)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原件;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下午2:30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波士名人国际A座1330室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09日 下午2:30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波士名人国际A座1330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波士名人国际A座1330室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系人 | : | 吕超健 |
联系电话 | : | 151*****048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 |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东达广场支行 | 账 号 | : | 150*****7006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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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呼市公安局本级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 |
邮政编码 | : | 010070 |
联 系 人 | : | 解志贤 |
联系电话 | : | ******* |
内蒙古业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