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场地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方案 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场地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方案公告

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场地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方案 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场地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方案公告

投 标 邀 请 函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鄂尔多斯市交警支队采购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供货能力的厂商或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ORDOSCG——H*******
2、项目名称:机动车驾驶人场地电子路考系统相关设备及附属设备、技术方案、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工程及售后服务。(具体名称、数量、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项目要求)。
3、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内起六十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系统进行初验。
4、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5、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8月5日—2008年8月25日上午9:00时。
6、现场踏勘:采购人将组织招标文件收受人以踏勘为目的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以便招标文件收受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1)踏勘时间: 2008年8月15日9:30。
(2)踏勘地点: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勘察
(3)联系人:乔文清 电话:139*****919
7、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403室)。
8、招标文件浏览、下载网址:http:www.zfcgzx.Cn(通过网络下载标书的投标供应商必须于开标前两天到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否则其投标无效)
9、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人民币(可发电子版)售后不退。
10、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8月26日上午10:30。
11、投标及开标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4楼401室)。
12、供应商资质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具有原设备生产厂商授权证明的法人;
(3)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4)具备省级安防设施技术资质证明;(甲级)
(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获得合格报告;
(6)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两年的应用情况;
(7)投标人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限时到达服务),并有在鄂尔多斯地区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8)具有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的《供应商资格证》;
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上述资质证明材料
13、、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阻挠供应商参加竞争的,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合理修改意见,若拒绝修改的,可向市财政局采购办反映。
14、购买标书联系人:史俊丽 电话:****-*******
  王 璐 电话:****-*******
市采购办联系人:李江云 电话:0477- *******
韩建强 电话:0477- *******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八月五日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人”系指符合资质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合格供应商。
2.3“软硬件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软件、硬件及其它设备。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承担的软硬件及其它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投标人资格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7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具有原设备生产厂商授权证明的法人;
3. 8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3. 9具备省级安防设施技术资质证明;(甲级)
3. 10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获得合格报告;
3. 1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两年的应用情况;
3. 12投标人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限时到达服务),并有在鄂尔多斯地区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 1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3. 14具有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的《供应商资格证》;
4、投标费用
4.1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方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 标 文 件 说 明
5、招标文件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的内容、投标文件的编制、递交、招投标程序、评标原则和办法、服务要求和相关的合同条款。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投标人须知;
(3) 采购项目要求;
(4) 合同特殊条款;
(5)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6.招标文件中的澄清
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10天按招标邀请中说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告知招标方,招标方将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考虑到招标文件可能有修改,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修改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2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 标 文 件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
8.2开标一览表
8. 3设备清单
8. 4 投标项目价格明细表
8.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8.6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8.7公司简介;
8. 8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8.9投标保证金或保函;
8.10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分项明细表;
8.11经营业绩一览表;
8.12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8.13投标技术报告;
8.14投标设备符合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8.15技术规格偏离表;
8.16合同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封面上填写“投标文件资料清单”;
9.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
9.1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内容、格式均应遵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9.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格式
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本次采购的所有软硬件及其它设备为一包,投标人必须全部投标,不准只对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废标。如有疑问,可向招标方询问,任何不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投标文件,将会视为无效投标。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报价一览表中写明软硬件及其它设备的单价、合计人民币等。
11.2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概不予接受,每一种投标设备只允许有一次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软硬件及其它设备本身价,软硬件及其它设备运输费用、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系统集成费、培训费、各项税金及保险费等。大、小写金额不符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合计为准。
1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2.1投标人在投标的同时,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税务登记证明(国、地税)、2007年财务报表、投标人的资信业绩、技术说明及投标人资格中所规定条件的资质证明等。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3.2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2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13.3投标人在开标前可以以现金或汇入政府采购中心指定帐户的形式向招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户名:王璐,账号:****************34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鄂尔多斯西街分理处),通过帐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必须将汇款回单传真至0477—8581602。
13.4开标后投标方撤销投标或中标后未按照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缴,不予退还。
13.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6未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向招标方交货并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招标方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2)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3)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未能按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
14、投标有效期
14.1投标有效期从开标日起30日内。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修改
15.1投标方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投标文件上注明 “正本”、“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具有授权书),同时加盖公章;
15.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15.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
15.5投标报价应为最具有竞争力的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
四、投标文件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装入文件袋密封,写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在文件袋上标明投标文件和“正本”、“副本”及“于开标之日前不准启封”字样;
16.2投标时,为了便于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另外密封于一个信封内,投标时单独递交。
16.3对未按规定或未经密封处理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的投标。
17、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7.1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方;
1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相同,即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金财大厦4楼401室);
17.3若出现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方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4招标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五、开 标 和 评 标
18开标、唱标
18.1招标方根据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有授权书)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8.2开标时,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唱标人拆封唱标,只唱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18.3投标文件如有下列错误,投标人必须修正并确认,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A 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B 文字与图形不符,以文字为准。
19、评标委员会
19.1招标方将根据本次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具体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及评标工作;
19.2投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的人员中,有应回避的人员可当场提出,情况核实后,其人员必须回避;
20、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0.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对投标文件中的疑点向投标人进行询问,询标是评标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代表必须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0.2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方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义务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
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1.1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其内容是:
(1)资质证明;
(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正副本份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招标文件必须完整,全部打印(要求手写签署的除外)不得涂沫、加行、改写;
(4)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方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额度的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签署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2、评标原则和方法
22.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选出中标人,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2.2评标委员会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标人;
22.3评标时依据投标人的报价、软硬件及其它设备的技术功能、安装调试、培训计划、交货期限、付款条件、售后服务、资信及履约能力和其他优惠条件等进行评议,按照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条件,确定最终中标人;
22.4评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中标的原则。
23、评标方法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招标要求制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共分为三个阶段:
23.1资质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材料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符合资质要求且投标文件对招标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入评标阶段。
23.2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打分。评标的主要内容包括(1)价格;(2)投标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3)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4)经营业绩;(5)交货期限、安装调试和培训计划等。本次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分值划分为:价格分50分;技术30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20分;
23.3定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按评标结果,依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标人,由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对中标结果公示三天,中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中标企业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招标方、采购人进行商务谈判,签订合同。如中标人放弃中标,将依次序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
2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有关评标职责,评委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
24.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4.3为了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24.4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4.5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压低报价或其他不当行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招标方有权终止开标或评标。
六、合 同 授 予
25、定标原则
25.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委员会的评估结果择优定标;
25.2本次招标,中标者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够提供最佳服务的投标人。
26、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评标结束后,招标方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向拟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并进行公示;
26.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定合同的依据,在公示无误后,中标方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中标方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签定合同的视为放弃中标,招标方不再退还投标保证金。
26.3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定合同的依据。
27、授予合同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
27.1招标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软硬件一览表”规定的软硬件数量增加或减少(限制在10%以内)。
第三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
一、投标要求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作为一个包进行采购。
2、所报设备应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应用设备清单、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安装说明、操作说明、维修说明及相关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情况。
3、投标人在所使用的设备及技术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不能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投标人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硬件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投标人负责包退、包换。
4、安装和调试
1)中标人应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负责产品的安装和调试,供应商自行承担在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2)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需有明确的工作职责;
3)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货物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进行产品的安装。
5、验收
1)产品运低现场后,采购人将对产品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产品和规格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供应商立即更换或提出索赔要求;
2)产品安装调试完毕,采购人将对设备的质量、规格、性能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安装完毕试运行后,证明设备及安装质量无任何问题,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6、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提供及时周到的售后服务,提供全天24小时服务。出现故障,中标人的技术人员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确保24小时内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提供备用机。投标人应人报价文件中提出详细的本地化的售后维修服务方案。
7、技术人员培训
1)由供应商为所有参加培训人员提供培训资料和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使用中文书写。
2)系统安装结束前由公司专人对我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
3)培训地点:现场培训。
4)培训内容及相关资料要求:
a.系统原理,数据架构;
b.软件操作和流程,考生对提示信息的识别;
c.设备保养与要求;
d.故障判断与处理
8、投标人应对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做到正确理解,有疑义的条款应在询标答疑中提出,有疑义又没有在询标答疑中提出的,应按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科目二场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将建成小型车(C1)考试线路一套和大型车(B2)考试线路1套,改装小型考试用车5套,大型考试用车2套,并建成监控中心考试监控系统等配套设备。
三、项目技术要求
(一)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1、系统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中所有要求,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路考仪系统》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555-2005)。投标人应提供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报告。
2、考场设计合理,须保证小型车路线考试每小时60-80人次、大型车路线考试每小时50-70人次的考试速率和容量要求。考场可同时接纳待考考生正式考试和模拟考试(训练),不互相干扰。
3、考场须全部采用非接触式传感设备,设计使用年限应在15年以上无须更换。
4、为保持原有已硬化的路面,应尽量避免在路面开槽布线。
5、考试系统自动化程度高,考官只需在监控室中监控考试过程而无需跟车考试。
6、系统传输方案必须考虑系统扩展性,保证不会因为考试车辆的数量增加导致信道堵塞和数据干扰主控中心和考车、场地之间的通讯,必须保证信息传输安全可靠,不允许出现数据丢失。
7、考试车的改装不得破坏整体安全性能,车载控制系统采用稳定可靠的以单边机为核心的嵌入式系统,使操作简便,降低故障率,减少系统维护的工作量。
8、设备外观要求:符合国家行标,外形规格设计美观简洁,与周围环境相适应。
9、投标人在所使用的设备及技术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软件、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不能因为用户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些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硬件设备必须为合格产品,质量符合国际或国家通用标准。如硬件出现质量问题或系假冒伪劣产品,投标人负责包退、包换。软件功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投标人对各个科目进行整体设计、安装,供应商应能够根据用户实际需要,为用户进行整个考试系统的集成提供免费接口支持。
11、投标人须对每一个考试项目的实际地点进行充分考察,结合系统设计的要求,完成细化到每一个考试项目点的工程图纸设计,并配套对系统场地建设工程及管线技术要求进行说明。一旦中标,还必须根据设备安装的工程施工要求,完成详细的施工图设计。
12、供应商提供施工技术方案、图纸和施工规程,投标书提供的技术方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性能说明,阐述详细的系统数据流程。
13、系统设备要有安全有效的防雷、防短路措施。
14、方案必须提出系统建设后的备品备件措施和本地保修服务承诺。
15、根据技术能力、施工经验、现场施工条件等,在保证工期、质量的前提下,提出先进合理的设计、施工方案、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及分工等。
四、系统功能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述
该项目为科目二场地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拟建设小型车(C1)考试线路大型(B2)考试线路各1套。系统必须严格符合公安部第91号令中有关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二场地道路考试的规定和要求。
(二)建设项目要求
1、监控中心系统
1)监控中心布局合理、规范、设计简洁、便于操作、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2)通过路由器和防火墙,系统可与统一版机动车驾驶人业务管理系统联网工作,自动完成约考考生的信息下载、考试成绩实时回传。
3)系统具有自动打印功能,对已完成考试的考生实时自动打印成绩单,无须人工干预;
4)监控中心软件具备软件自检和“一键恢复”功能;提供数据库的自动备份和自动恢复机制,保证系统数据安全;
5)监控中心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由UPS集中供电,停电后保证系统能正常工作2小时,数据不丢失;
6)待考信息屏:在待考区设置考生待考信息屏,以文本方式循环显示每一辆考车下一位待考考生信息,提前通知考生做好上车考试的准备。显示内容包括考生信息、考车号、考试线路等;
7)自动排队叫号系统:根据点名或学员签到的顺序和考生的考试车型自动为考生安排考试车、并进入待考考生队列等待考试。随考试过程的进行,对即将考试的考生进行语音提示,同时在待考信息屏显示考生待考信息。可选择人工或自动叫号方式;
8)车载音视频监控系统:在控制室的专用电脑上能同时对考车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监控内容包括考试视频图像和考试进程、扣分情况等,并可同屏显示门禁照相系统拍摄的考生照片以核对考生身份,当单幅视频图像放大全屏时达10帧/秒以上。考试过程的视频文件能够保存三个月以上。考试过程中,考车与考试中心使用车载语音通信设备实时互动对话、音频监听,每一辆考试车的语音通信独立,考车之间互不干扰。
9)考生自助查询系统:待考区内安装有触摸式自助查询系统,考生可通过身份证号、考号查询个人信息,如约考的时间,考试成绩,考试错误的准确说明及对应的考分标准,也可以通过该系统查询如考试路线、考试方法、政策法规等公共信息;
10)系统设计预留了扩展空间,在监控中心硬件和软件不变的情况下,考试场地的考试项目和考试数量可以增减。
2、车载系统:改装小型考试用车5套,大型考试用车2套。
1)对公安部第91号令规定的场内九个考核项目的评判完全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整个过程无须人工干预,人为无法修改考试结果,考核标准统一、准确,考试成绩公平、公正;
2)在车载工控机内加装视频采集卡和宽角度摄像头相连,实时把视频数据发送到监控中心的车载视频监控计算机上显示。同时车载工控机将考生的考试视频录像及声音保存到“电子钥匙”(经过软件加密的U盘)上。
3)在控制室的电脑上能同时对考试车辆进行全程实时监控,监控内容包括考试视频图像、考试进程、扣分情况等;同时在考车本地保存考试录像。视频画面上同步显示考生的基本信息和照片、正在考试的项目、已考试的项目和目前扣分状态等内容。车载视频的视角范围涵盖考试员和考生,视频图像应能够显示考生驾驶的主要动作;同时控制室监控图像能在各考车之间进行自由切换,能够实现同任意一辆考车双向语音通话。系统能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和录音,为防止录像丢失,考试录像同时在考试车本地保存。考试录像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
4)考车系统的操作为触摸屏方式,屏幕采用8.4英寸高亮度工业级TFT液晶屏,分辨率达800*600,界面简洁、美观,控制中心和考车同步显示考试项目和扣分情况及原因,同时显示考生报名照片、考前照片等考生信息。考试结果能保存回传,保存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可有效防止数据丢失。
5)考试项目可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或人工安排两种模式可供选择。
6)考试车提供专用训练功能,无须开启监控中心设备即可为训练的考生提供与正常考试相同的判别和计分,考试车和训练车可以在同一场地内行驶,训练车不影响考车考试,做到考训同步。
7)考试车配有电子钥匙功能,考试系统必须通过电子钥匙才能使用,否则只能使用训练功能。
8)车载系统支持断网脱机运行模式,车载设备与场地设备之间通过短距离通讯模块直接进行通讯,不需要通过监控中心中转。所以即使监控中心发生故障,也不影响正在进行的考试。在中心发生故障时,车载系统将考试成绩保存在本地,一旦故障解除,系统自动回传成绩。
9)考车具有自动定位系统,考车进入考试项目前10-15米时,系统能够自动识别车型和考核项目并用语音自动提示考生考车已进入相应的考试项目,同时在车载液晶屏上显示相应文字信息,单个项目考核结束或全部考试流程结束语音自动告知考试成绩;
10)车载系统布局合理,线路敷设规范、牢固。对考试车的改装不破坏车辆的基本构造,不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能够确保考试的安全性。对于关键设备专门进行散热、抗震和抗电磁干扰处理,系统整体性能稳定可靠。车载系统具有体积小、集成度高、故障率底、功能强、操作简单、安装维护方便,系统能做到桩考和其他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车辆可随时调换。
11)车载系统对所有信号的判断都由车载计算机自动判别,杜绝了一切人为的因素,确保考试的公正性;
12)考试车电源采用智能化管理,具有自动充电和低电压报警功能,确保考试的正常进行;
13)车载软件提供图形化的自检功能,方便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传感器的的技术要求及参数要求完全符合行业标准的要求。
3、考试场内监控系统:
1)考试设施的外型美观,大方;各个部件安全性能佳,无漏电现象;
2)场地设备的机械部分表面都做了镀锌、喷塑处理,使用寿命可达15年。 可有效的防止设备的氧化、腐蚀。单边桥、连续障碍项目都采用金属质地的材料,表面镀铜、镀锌,桥体和圆饼边缘采取了圆弧处理,可有效的防止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割伤轮胎。
3)场地设备和车载设备采用无线数传模块,数据传输稳定,可靠。
4)场地设备提供自检功能,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可通过考试车发出报警。
5) 设备部件牢固、可靠、经久耐用,防锈、耐腐蚀,防冻(零下30度以下),抗干扰能力强,密封性能良好,满足北方地区环境的要求,能在中雨小雪雾(能见度>100米)条件下正常工作,能够防风沙,并有效抵御9级风力的影响,12级风力设备无损坏,并且不受落叶、飞鸟、太阳光线照射和考车尾气等外界因素的干扰,保证在考试中正常使用运转;
6)场地设备可抗电源浪涌、信号接入端加入了必要的防雷设备,接地电阻 <4欧姆,有效防止静电和感应雷;
7)考试场地的起点以及百米加减档项目可选择安装发车指示信号灯,自动调节考试路线的发车时间间隔,控制车辆之间的安全距离;
8)系统设备模块化,安装时简便快捷,对路面质材无特殊要求,不需要对原考场路面进行大规模改造;
9)场地视频监控必须覆盖所有考试项目。
4、无线网络系统
1)控制中心和所有考试车之间,采用无线局域网架构。数据传输加密,确保数据安全。
2) 网络覆盖面积大于考场面积,通讯无盲区。
3)通讯设备采用2.4G,802.1lb/g协议的无线局域网,带宽范≤<54M,传输速度快。采用公频段,对周围设备无影响,无线传输部件具有较强的抗电源浪涌能力,有效防止静电和感应雷。
4)系统无线局域网系统采用5种方式防止非法用户接入。即:使用MAC 地址控制,即只有指定MAC地址的计算机才能连接AP;使用152位 WEP方式加密;禁止SSID广播,即隐藏AP;禁止DHCP服务;在场 地道路考试系统子网与公安网之间通过路由器连接,并设置路由器的防火墙;限制场地道路考试系统子网只能访问公安网中驾管服务器的IP地址。以上措施可确保非授权的连接无法通过无线局域网系统侵入公安内部网。
5、考场内项目设置
场内道路考试项目
小型车线路
大型车线路
通过连续障碍
l套
l套
单边桥
1套
l套
直角转弯
1套
l套
侧方位停车
3套
2套
上坡路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
1套
l套
限速通过限宽门
1套
1套
百米加减档
l套
1套
起伏路驾驶
l套
l套
曲线行驶
1套
l套
(三)系统功能:
1、总体要求
系统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公安部第91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关于科目二考试的所有要求。设备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路考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555—2005)。对于公安部91号令中规定的场内九个考核项目的判断必须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2、考生信息登录与核对功能
须提供以公安部认证的身份证阅读器为录入设备的考生信息登录与核对功能。
3、照相功能
照相功能须提供考生脸部定点抓拍功能。
4、考试结果数据传输
每辆考试车在考试过程中,考试结果数据应实时上传到监控中心主控系统,方便对考试过程的实时跟踪和掌握。
5、待考排队功能
在待考区安装待考信息屏,循环显示每辆考车下一待考考生信息。考生信息应包括考车号、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等,并随考试过程的进行,对即将考试的考生进行语音提示,可选择人工或自动叫号方式。
6、语音提示
考车进入某一项目时,车载系统语音自动提示考生是否进行此项考试,并在考试过程中对判罚情况做出语音提示。
7、系统设备自检功能
系统应具备自检功能,包括中控室设备自检、场地考试设备自检、车载传感器故障自检、软件故障自检等。
8、查询、统计、分析功能
系统具有查询、统计、分析功能。须提供模糊查询功能,用于方便定位符合条件的考生及考试结果信息;可按考试日期、驾校、报考车型、是否合格等项目进行统计,对一时间段内驾校考试合格率、考试项目合格率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驾驶入培训考试工作提供依据。
9、与公安网联网要求
可与车管所统一版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联网工作,下载约考考生信息,上传考试结果成绩。系统在接入公安网时,必须保证公安网络的安全性和独立性,接入方式应符合公安部的要求。采取有效手段防止考试系统外的计算机通过考试系统入侵公安网。在未与驾驶人管理系统联网的情况下可实现从车驾管系统中下载学员信息,通过U盘等传输介质导入桩考系统数据库中,桩考完毕后,从桩考系统数据库中导出数据,通过网络传到区考系统数据库中。待区考结束后,导出数据,通过U盘等传输介质传回车驾管系统中。
10、人工评判功能
考试系统具备自动考试模式同时,具有人工评判模式功能。当场地设备系统出现故障或其他原因导致考试过程不能自动控制时,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经过授权,可进入人工评判考试模式。
11、软件功能要求
考试系统软件包括有报名模块:含有数据联网、信息录入的接口;管理模块:考生约考补考,考试员分配,考生考试状态查询;输出模块:学员成绩入库,查询、统计,打印等;考核处理模块:根据公安部第91号令制定的扣分准则。系统管理软件包含的模块有考生信息读取模块:从驾管数据库读取当日约考考生数据,分批量下载和单个下载;考试成绩回传模块:将当日考生成绩回传驾管数据库。
12、系统扩展
系统应预留扩容空间,在监控中心配置不变的情况下,允许考试项目和考车数量任意增减。
第 四部
合同特殊条款
一、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内起六十日内完成全部工程,系统进行初验。
二、交货、安装、验收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三、付款条件:货到付5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付40%,其余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四、售后服务要求
1、 设备必须是原装品牌机,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要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5、开箱合格率达到100%,合格标准为连续测试48小时无故障。
6、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进行保修,并在投标书中详细说明保修条件。
7、供货方负责免费安装调试培训、直至正常使用。
8、随机资料及软件齐全(要求原机正版)
9、其它条款见合同
第五部分
投 标 函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ORDOSCG-H*******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为此,我方谨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对以下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项投标(名称、数量) ;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投标软硬件及系统集成项目的总报价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4.我方已详细审查了招标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6.如果我方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止撤回投标,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扣缴;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中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电话:
邮编:
传真: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计
备注
总计
大写:
小写:
交货期
竣工期
注:投标方应按“采购需求一览表”的设备名称及顺序逐一报价,缺项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设 备 清 单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附件
投标人名称(章):
投标人全权代表(签字):
投标项目价格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位
合计
价格组成
施工费
辅助材料费
服务费
其它
合计
总价合计
大写:
小写:
注:投标方应按“采购项目要求”中规定的设备名称、数量进行逐一报价。
投标方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投标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 招标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招投标、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投标的有关事宜。
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
(附身份证复印件)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用委托书。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公 司 简 介
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07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具有原设备生产厂商授权证明的法人;(原件)
5、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
6、具备省级安防设施技术资质证明(甲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的产品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并获得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近两年的应用情况;(证明材料)
9、投标人具有完善售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技术指导、限时到达服务),并有在鄂尔多斯地区长期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证明材料)
10、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中心颁发的《供应商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认为其它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分项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设备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
备注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营业绩一览表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实施方案
投 标 技 术 报 告
1、设备清单(注:须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安装说明、操作说明、维修说明及主要部件的详细资料);
2、服务承诺书;
3、工程设计、规划图纸(注:细化到每一个考试项目点,并详细说明场地建设工程及管线技术);
4、施工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系统组成、系统功能、性能说明,详细说明系统数据流程);
5、施工图纸;
6、施工规程;
7、主要技术人员名单、分工及职责;
8、防雷、防短路措施;
9、备品备件措施或保修服务承诺;
10、售后服务措施;
11、用户培训措施;
12、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技术参数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备注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条款偏差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条款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
投标条款
备注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设备到货及安装计划
单位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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