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公安局医用低温保存(冷藏)箱询价公告
泽州县公安局医用低温保存(冷藏)箱询价公告
泽州县公安局医用低温保存(冷藏)箱询价公告
泽州县公安局医用低温保存(冷藏)箱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泽州县公安局的委托,拟对其所需医用低温保存(冷藏)箱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文件编号:ZZGP2017-056H
2、项目名称:医用低温保存(冷藏)箱
3、预算金额:17万元;
4、采购内容(医用低温保存箱19台、医用冷藏箱1台)
5、本项目不分包,报价人须对所列项目进行全部报价。
二、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①、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②、涉及本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泽州县公安局)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的问题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三、询价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7年8月3日-2017年8月7日(北京时间8:3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办公楼五楼531室
3、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委托证明、法人与个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纳税凭证(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季度缴纳税收的纳税凭证)、社保缴纳凭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由社保中心出具的缴纳社保金证明和社保明细,明细中须体现被委托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包含本项目内容),以上资质须携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在购买标书前,须到泽州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法人和被委托人)。查询须带以下材料:书面查询申请、法人委托和本人身份证明、通过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热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查询地址:晋城市城区苑北路北段泽州县检察院(市职业病医院北200米),联系人:王科长;联系电话:****-*******
四、询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8月10日下午16:00至16:30时
五、询价采购时间:2017年8月10日下午16:30时
六、询价采购地点: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办公楼531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泽州县公安局
联系人:郝先生联系电话:153*****688
集采机构: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晋城市西安街101号泽州县政府办公楼531室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电话:0****-*******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日
泽州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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