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已由鞍山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鞍山市交通委员会、鞍山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计划的批复》(鞍农改办[201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市投资、区政府配套及镇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省投资资金57.76%、市投资资金4.09%、区政府配套资金26.31%及镇配套资金11.84%,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
2.2 招标单位: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2.3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及相关内容如下:
本工程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第一标段 东鞍山镇、汤岗子镇:
工程规模:3.5米宽路线4条,5米宽路线2条,全长共2.714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82.7778万元
招标范围:路面工程的施工
第二标段 大孤山镇:
工程规模:3.5米宽路线2条,全长共4.2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112.9876万元
招标范围:路面工程的施工
第三标段 大屯镇:
工程规模:3.5米宽路线7条,全长共8.1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224.4723万元
招标范围:路面工程的施工
第四标段 甘泉镇:
工程规模:3.5米宽路线3条,全长共6.2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171.4182万元
招标范围:路面工程的施工
第五标段 唐家房镇:
工程规模:3.5米宽路线4条,全长共4.35公里
最高投标限价:118.7128万元
招标范围:路面工程的施工
2.4 工期要求:2017年9月1日开工至2017年10月6日竣工,计划工期35日历天
2.5 建设地点:鞍山市千山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同一投标单位兼投鞍山市千山区2017年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工程(各乡镇),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地点为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4.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一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1.6万元,二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三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4万元,四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4万元,五标段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3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每标段均需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015新资质无需携带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4日1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会议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 标 人:鞍山市千山区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联 系 人:赵菲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政编码: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陈金龙
电 话:****-*******/*******/*******
传 真:****-*******/*******/*******-801
电子邮件: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鞍山分行环园支行
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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