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电动游船、观光车等货物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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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三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就电动游船、观光车等货物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HZYHZFCG-2008-087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本项目分二个标项目,标项一采购内容为22座电动游船10艘和电动接待游船1艘;标项二采购内容为14座电动观光车10辆。

本项目包括以上二个标项的货物的设计、采购、制作、运输、安装、调试、交采购人验收、操作人员的培训、不少于一年(含)的免费售后技术服务支持等内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标项一的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含)以上,响应标项二的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人民币800万元(含)以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必须为应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经销代理(经销代理还须持有应标货物的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

(3)在2006年1月(含)以来至少承担过2个(含)以上与本项目所投标项相同的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项目(需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项目实施方的联系方式),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4)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对故障在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

(5)响应投标项二(观光车)的投标人的所投货物必须取得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大型游乐设施)(6)项目交货期,标项一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最迟交货期为2008年9月15日前)完成所有全船的建造,船设备安装、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标项二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最迟交货期为2008年9月15日前)将观光车交采购人,并通过验收。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8月5日至2008年8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东湖南路129号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3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8月9日 10: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东湖南路129号

七、谈判时间:2008年8月9日 10: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苑街道东湖南路129号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30000.0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备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附项目实施方联系电话)。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泽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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