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洛口镇灵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宁扶字【2017】16号)准予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都县洛口镇灵村村村民委员会,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性质市政工程
2、招标规模:铺设透水砖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4、标段划分 1个标段 5、项目总投资约59.2万元
6、资金来源及性质扶贫资金 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8 月 21日,竣工日期为2017年 11 月 20 日,总工期90日历天;
9、工程建设地点:宁都县洛口镇灵村村
10、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以上的施工企业 (2015新标准);注册建造师为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含临时)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可参加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92094.67元 ,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为:509209.82元。(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加盖企业公章的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证书未发放到位的按《关于我省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建建[2008]13号文)]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并附本人有效身份证。⑥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⑧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⑨购买招标文件收据;⑩承诺书(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7年8 月 3日至2017年8 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持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和单位介绍信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都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等资料300元/份,售后不退。
②本次招标公告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dggzy.com)及宁都县洛口镇政府公告栏上发布。
②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1800保证金的形式:现金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8 月 11日上午11:00 时之前,在开标现场用信封袋装当场缴纳,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①本工程采用报价承诺法;
②未详事宜可咨询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③如因招标人资料等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dggzy.com)上发布;
③在开标当天同一个投标单位相同的建造师不得同时中二个(及以上)项目的中标,即不得参与下一个项目的投标。
七、本工程定于2017年 8月 11日上午11:00在宁都县洛口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都县洛口镇灵村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宁都县洛口镇灵村村
联系人:刘火生
电话:
158*****599招标代理机构: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梅江镇登峰2期(出彩教育培训中后)
联系 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150*****625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