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园配套工程—村委周边、登山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幸福家园配套工程—村委周边、登山步道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Y招〔2017〕56号 |
开标时间:2017-08-16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MY招〔2017〕5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村委周边、登山步道工程,项目业主为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55098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幸福家园配套工程—村委周边、登山步道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图纸仅供参考,具体以图纸会审为准)。 2.4招标工程控制价:550986元;K值:12%,发包价:48705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8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层1301室)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柒佰肆拾壹元整(¥9741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 招标人: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民委员会 地址:长乐市首占镇佑林村 电话:******** 联系人: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号楼13层1301室 邮编:350001 电话:****-********转804 传真:/ 联系人:邱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HMY招〔2017〕56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管部门:长乐市农业局、长乐市首占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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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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