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盐集团关于新三板上市律师事务所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重盐集团关于新三板上市律师事务所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盐集团”)就我司新三板上市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 投标人必须具备并符合下列条件:
1. 在重庆市国资委法律服务类项目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内;
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并取得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3. 具有针对此项目的专职执业律师的团队;
4. 具有新三板上市法律咨询服务业绩;
5. 无不良记录,近两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服务内容:
1. 为公司提供挂牌评估及前期咨询服务
对公司基本情况及拟挂牌主体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根据初步调查情况对公司新三板挂牌主体及操作方案进行法律评估,判断是否存在影响挂牌的实质性障碍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对挂牌前涉及公司股权划转、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结合前期调查及分析情况,会同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向公司提供挂牌建议方案。
2. 为公司挂牌新三板提供挂牌辅导服务
根据前期初步调查的情况,结合各方出具并经公司认可的挂牌方案,在双方共同确认继续合作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为公司挂牌新三板提供辅导服务,具体内容包括:对本次挂牌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问题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根据本次挂牌需要,对拟挂牌主体展开独立尽职调查工作,对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与其他中介方共同讨论,提供解决方案;根据尽职调查情况,综合考虑拟挂牌主体对改制上市的目标要求与进程安排,配合券商制定并讨论整体股份制改造方案及挂牌方案;根据股份制改造方案,实施股份制改造计划;协助完善拟挂牌主体法人治理结构;重新起草公司章程、三会会议事规则等;与拟挂牌主体商议并根据挂牌要求修改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修订的工作;协助拟挂牌主体起草有关董事会会议议案、股东大会议案,并履行挂牌所需的内部表决程序;在拟挂牌主体达到挂牌条件后,为本次挂牌出具正式《法律意见书》;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反馈意见提供补充法律意见等。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书要求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16年1月11日16:00前递交或邮寄到重庆市渝北农业园区金石大道458号(三亚湾水产市场旁)重盐集团大楼1402法务部,具体以收件确认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四、开标地点:重盐集团大楼1630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9:30
联系人: 张青华
报名电话:(023)********
传 真:023-********
重庆市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
2015年12月31日
标签: 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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