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盘锦辽河口生态经济区经济发展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对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的批复、辽河经服发【2017】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辽河口启福园公墓管理处,工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公益性公墓一期工程设计(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郭街道土地居委会北侧小苇塘。
2.2合同估算价为 45 万元。
2.3招标范围:整体规划、主体建筑及配套设计。
2.4设计期限:2017 年 9月 2 日至2017 年9月30 日,设计工期29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3.1.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且风景园林专项乙级以上资质;
3.1.2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1.3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具有注册建筑师专业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单位在开标前需提供本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 月 3日至 2017 年 8月 8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 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8日17:00网站名称为: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0.9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17 年 8 月 8日至 2017 年 8月13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02:00 时至 05: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月28日 14 时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河口启福园公墓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河口生态经济区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红盾小区1-56-577-1A
联 系 人:孙处长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 0427-
******* 电 话: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
********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