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线盒、接线箱招标公告
接线盒、接线箱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HREQ-WSZB-006
中铁城建集团
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接线盒、接线箱)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RUCG-HREQ-WSZB-006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
二O一七年七月
目 录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2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2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9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19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19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9
1. 评标方法............................................................. 32
2. 评标委员会........................................................... 32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2
4.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35
1. 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56
2.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56
4.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56
5. 验收要求 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56
1. 投标函............................................................... 60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1
3. 授权委托书........................................................... 62
4. 投标保函............................................................. 63
5. 资格审查资料......................................................... 64
6. 投标报价资料......................................................... 68
7. 投标人资格声明....................................................... 73
8.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78
9.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79
10.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80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81
12. 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82
13. 保廉合同............................................................. 83
14. 其他材料............................................................. 8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改造项目经理部
物资(接线盒、接线箱)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一标段(9-12#住宅楼、27#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公建)工程已由北京市怀柔区建设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奥(北京)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接线盒、接线箱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3.1 项目概况: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一标段(9-12#住宅楼、27#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公建)工程,本工程包括9#~12#住宅楼;27#地下车库;22#、23#配电室共计7个单体,总建筑面积91751.16㎡。9#、10#、12#为15层,11#为14层,27#地下车库为地下2层。
3.2招标内容:接线盒、接线箱。
3.3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国家等级资质证书、有能力、有信誉。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30日9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政府东500米中铁城建怀柔二期项目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扫描无效)。
6.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电汇或邮购方式发售。
6.3不接受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针对相应包件的报名。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7.1递交时间:2017年8月5日上午9时至下午14时。
7.2递交地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工程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改造项目经理部设备物资部。
7.3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5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
9.现场勘察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工地,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地 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
联系人:曹悦(商务) 宋鹏(技术)
2017年7月24日
附表11.招标物资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数量 | 品牌要求 | 招标文件名称 | 交货地点 |
1 | 接线盒 | 86H | 个 | 5600 | 怀柔安置房二期指定位置 | |||
塑料接线盒 | 86HS | 个 | 11500 | |||||
接线箱 | 300 | 个 | 326 | |||||
接线箱 | 700 | 个 | 496 | |||||
塑料灯头盒 | S1-S4 | 个 | 3100 | |||||
铁制灯头盒 | T1-T4 | 个 | 3000 | |||||
综合接线箱(户箱) | 400*300*120mm | 个 | 944 | |||||
局部等电位 | 160*75*50mm | 个 | 1280 | |||||
总等电位 | 300*200*120mm | 个 | 10 | |||||
接地箱 | 250*180*160mm | 个 | 15 | |||||
PVC入盒接头及锁扣 | Φ20 | 套 | 6600 | |||||
PC入盒接头及锁扣 | Φ25 | 套 | 1200 | |||||
根母 | Φ20 | 个 | ||||||
根母 | Φ25 | 个 |
备注:包含辅料(通丝、螺母及其他配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2.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2.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附表2投标申请表 | |||
招标项目名称 | 招标文件物资种类 | ||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
投标人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
备注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为准。下表中条款号为投标人须知中的对应条款号。)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1 |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 | 计划编码:201705006 |
1.1.2 | 招标编号 | CRUCG-HREQ-WSZB-006 |
1.1.3 | 招标人 | 见招标公告 |
1.1.4 | 招标组织单位 | 见招标公告 |
1.1.5 | 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1.3.1 | 招标内容 |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不允许拆包投标;不允许对包件内物资选择性投标。 |
1.4.1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营业范围包含此次投标物资,且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2)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本金能够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5)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6)履约信用要求: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现象; (7)其他资质要求: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9.2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28日15时 |
1.9.3 | 招标人澄清 | 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8日15时 澄清方式:网上公示,与招标公告网址相同。投标人应注意浏览网站,下载澄清,并在收到24小时内发确认函至招标人。因未下载或未及时下载而引起所有不良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
1.10 | 偏离 | [√]不允许 [ ]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文件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17年7月30日14时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招标人澄清补遗文件24小时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招标人澄清补遗文件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天内保持有效。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投标人相应的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包件,需按包件分别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注明包件号。 金额:每包件0万元 开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5.3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2013 - 2017年 |
3.5.5 | 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 |
3.5.5 | 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 | 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 |
3.5.8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 年份要求 | 2014年1月以来 |
3.5.9 |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 见本附表1.4.1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
3.6.4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副本/份,电子文档1份(2G以上内存新购U盘,不得带病毒) |
3.6.5 | 装订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或类似方法装订。 |
4.1.4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 ]是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
5.2 | 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
6.3 | 评标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 ]是 [√]否,推荐人数:按评标结果,推荐1~3人。 |
7.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 | |
10.2 |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 |
10.3 |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合价和投标总价:取整。 | |
10.4 |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 |
7.1 | (1)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招标人将启用备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备选供应商顺序不分先后,如需启用备选供应商,招标人可自行确定备选供应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无法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备选供应商,但招标人不承诺选用备选供应商。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项目概况说明:见招标公告。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及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5)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与招标人存在诉讼案件的。
1.5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7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8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9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10分包、转包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本次招标物资不允许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2.1.1招标公告;
2.1.2投标人须知;
2.1.3评标办法;
2.1.4合同条款及格式;
2.1.5物资需求一览表;
2.1.6技术规格书;
2.1.7投标文件格式;
2.1.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邮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470843608@qq.com,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网站上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及时登陆网站查看澄清,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470843608@qq.com,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天,可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470843608@qq.com,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
(4)银行转账凭证;
(5)资格审查资料;
(6)投标报价资料;
(7)投标人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或说明;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说明;
(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1)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表;
(12)投标物资运达交货地点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投标人应按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顺序填写相应表格和提交相关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包括运距)。运杂费一栏应如实填写。
3.2.2.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
3.2.2.2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自行按经济、可行的原则确定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
3.3 投标有效期
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金额缴交。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修改其投标文件及其他承诺;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3.5.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招标公告附表1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如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
3.5.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应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业绩的具体年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可在业绩表后附本表中认为重要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3.5.6“信用、履约证明”应附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5.7“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应附每个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5.8“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9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可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项的要求及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鲜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电子版一份(U盘)。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6每个包件均应单独编制投标文件。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分别装在两个内层信封,并在内层信封和投标文件封面写明“正本”及“副本”字样,然后把两个内层信封放在一起用一个外层信封装好,内外层信封均应密封完好标明“投标文件”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投标函及投标物资报价表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单独密封,标明“投标函及投标物资报价表供宣布报价之用”字样。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放入密封件之二。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U)盘单独密封,并标明“电子版”字样。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电子版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5.2.1宣布开标纪律;
5.2.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5.2.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2.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2.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2.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2.7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4确定备选供应商
6.4.1招标组织单位依据评标结果推荐中标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由招标组织单位进行公示。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6.4.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同意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进行二次报价选取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八);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6.1项投标物资报价表、第6.2项物资描述表、第6.3项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3)承诺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封面应写明“二次报价”字样)原件要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送到或邮寄至招标机构地址;扫描件发送到招标组织单位电子邮箱470843608@qq.com。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招标组织单位统一公示。
7.1.2招标组织单位按照备选供应商评选办法推荐备选供应商,由招标人确定备选供应商。
7.2 评标结果公示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rcc.cn)网站上公示。
7.3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和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2在招标人书面通知签订合同截止日期前,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款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出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或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重新招标。
8.2 不再招标
按第8.1款的规定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少于3个时,报招标人相关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及定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记录签认表
招标人: 开标时间:
招标编号: 包件号: 类别: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投标人代表确认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扫描发送至邮箱 。
评标委员会
主任:(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 (物资品种)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______)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7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编号为 的关于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招标的《中标通知书》,我方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书
致:(招标组织单位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诺书
致:(招标组织单位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招标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以本次报价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招标物资。
附件: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人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3.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证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款规定 | ||
投标文件份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款规定 | ||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 ||
投标文件递交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3.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财务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供货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款规定的情形 | 不存在 | ||
3.3.1 | 商务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 |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款规定 |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款规定 |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科学、合理、可靠 | ||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 | 对本次招标履约不会产生影响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 ||
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
3.3.2 | 技术 评审 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 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 | ||
月供能力 | 满足招标物资供应需要 | ||
其他情况 | 是否对技术条款或技术规格书提出了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3.3.3 | 重大 偏差 |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3.3款规定。 3.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废标或投标被拒绝的其他情况。 | |
3.3.4 | 投标报价的评审 | 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3.4.1项规定 |
评标价的评定 | 符合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3.3.4.2项规定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 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含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财务(税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委员会负责整个评标工作。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 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3.3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招标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招标物资要求的,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出现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9)其他情况: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按废标处理。
3.3.4投标报价的评审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评标价的评定
(1)根据不同计税方法的工程项目,采用不同的评定方法。
A. 执行简易征收方法的项目
对于不抵扣进项税的项目,直接按照各投标人报价的含税价予以评定。
B. 执行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
按照“评审价格”予以评定。
投标人评审价格=净价+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
公式说明:
①净价:能提供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投标人,其“净价”是指增值税扣税凭证的不含税价格;对于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的投标人,其含税价格即是评审价格。
②净价×(所有投标人的最高进项抵扣税率-投标人进项抵扣税率)×附加税率之和,是计算最高进项抵扣税率与投标人自身进项抵扣税率的差额对附加税的影响。
③附加税率之和,包含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业务部门应向财务部门咨询当地的附加税率)。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或规定不允许对包件内物资选择性投标时而投标人进行了选择性投标,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或未选择报价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标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明显高于市场价或预算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
(5)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6)如果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7)评标委员会在对所有投标人报价修正后,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价依据进行排序。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3.5.1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3.5.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5.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评标结果
3.6.1 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内部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中标人的确定:招标人原则上确定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启动备选供应商或重新招标。
3.7拒绝所有投标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利益的;
(4)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超出招标人可以接受的价格。
4.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 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 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4.5 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标资料、评标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必须使用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
接线盒、接线箱采购合同
甲 方: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
乙 方:
合同编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物资采购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并严格履行以下合同条款:
一、 合同签订方的企业信息
甲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772号,0731-88605650 邮编:410205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772号,0731-88605650 邮编:410205
法定代表人:罗海滨 职务:董事长
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91430000085432629A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43001588061059999888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通讯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二、 合同标的物、价格及税额***
金额:元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价格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合计 |
合同总价: |
(注:如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
2.1 本合同数量除特别约定外均为暂定数量,结算时以实际签收的合格数量为准,乙方不得依合同数量与实际签收数量有差距而起诉甲方或向甲方索赔。实际发生金额超过本合同总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2.2 本合同的价格包含:包装、运输、装卸、包装及运输(含装卸)损耗、组装、验收、供方人员的工资、工资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意外伤害、第三者责任等各种保险费、维修费、维护费、不合格产品更换、财务费、风险包干费、税金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应缴纳的各种费用。
2.3 本合同的价格调整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无论市场价格涨跌,乙方不以任何理由调整。
三、 标的物质量要求 ***
3.1乙方提供的接线盒、接线箱,质量应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甲方工程施工有关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3.2 86系列、DH75系列灯头盒、接线盒为成品;铁盒壁厚≥1.0mm;承耳厚≥1.5mm。盒壁上的敲落孔规格:铁盒为φ22、φ27。接线箱厚度≥1.5mm。
3.3各种型号接线盒均应有“CCC”认证标志和相关技术资料。
3.4镀锌盒要求内外壁光亮,镀层均匀且厚度符合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3.5乙方对所供产品使用不易损坏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包装,甲方负责对包装物回收,有毒有害包装物由乙方回收。
四、 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4.1 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材料的实际需用量,提供准确的材料用量清单。乙方应提前备货,并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将合同规定的标的物送到工地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4.2乙方负责运输及装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及抵达现场时须有足够牢固的包装和安全措施,卸至指定地点之前的产品损坏、丢失,乙方负责,因此影响工期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4.3由甲方负责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指定的物资管理人员在乙方送货单上签收,此单作为乙方送货量的结算依据;需要取样送检的产品需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
4.4乙方所供接线盒、接线箱必须随车提供加盖供货方公章或合同章的接线盒、接线箱材质单、出厂质量证明书或厂方试验报告单(原件或加盖原件存放章,原件存放章内容齐全)。
4.5乙方必须保证每次进场材料同一规格标的物尺寸相同,确保现场施工时不出现不合格现象,如发现各批次同一规格尺寸大小不一时,投标方须无条件退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4.6乙方每批产品应随货附质量证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生产日期、数量、品牌、批号等资料应与运至现场的实物相符合。乙方须保证标的物为本合同中约定品牌及生产厂家生产。
4.7甲、乙双方各自约定如下联系人为本合同相关签证、签认手续的确认人,超出如下约定人的,视为无效:
甲方现场联系人: 曹悦,电话:183*****360
甲方现场联系人: 董雷凡,电话:17701349234
甲方现场联系人: 黄晓,电话:15810225072
乙方现场联系人:,电话:
五、 标的物风险转移 **
5.1不论货物交付地点以及运输责任由谁承担,货物运输至甲方施工现场并卸载至甲方指定地点,标的物风险责任始转移至甲方。
六、 标的物验收***
6.1 乙方所供材料在招标方质量复检时,如相关指标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时,甲方有权停止进货,乙方按要求换货,乙方须及时派员进行善后处理并立即将不合格产品清退出施工现场。如清理不及时,甲方每天要收取该批次货款百分之一的占地费。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2乙方材料进场前须与甲方安全部门签订车辆安全协议,方可进场卸车。材料送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材料接收人员、质检人员进行外观、质量、数量验收,并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抽样。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甲方在乙方送料单上签收,此单作为乙方送货量的结算依据。
6.3在供货期间,如国家行业有新标准出台时,乙方应保证供应我方的接线盒、接线箱必须符合并执行新标准。
6.4如由于乙方供应接线盒、接线箱或在测试过程中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问题,费用由乙方自负。甲方和项目业主有权派人检查、试验及检验材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标要求。双方如对货物质量发生异议时,应该由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检验。如检验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检验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工期损失),如检验质量合格,由甲方承担检验费用。
6.5若乙方未提供本合同第4.3条中所提到的文件,甲方有权拒收该次货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结算方式及期限 ***
7.1结算方式: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承兑费和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按月对账,货物全部到场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全部合格货款的50%;本项目全部完工且经四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付款后,支付至全部合格货款的80%;完成竣工备案且工程结算完成,甲方收到建设单位付款后,累计支付至全部合格货款的 95%;余款5%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满(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该部分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7.2 质保金
双方约定合同价的5 %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前优先扣除,在质保期期满且甲方收到建设单位该部分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八、 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8.1 乙方发票开具重要信息如下,否则甲方可以拒收。
名称: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30000085432629A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772号 ;
电话:0731-8860565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含浦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88061059999888。
8.2 每批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8.3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并在2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发票。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发票折叠污损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8.4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造成甲方不能抵扣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低于合同中约定税率的,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 的违约金,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以上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7)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8)如果获得开具的汇总专用发票,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九、 甲方责任
9.1按合同约定,由甲、乙双方共同核实进场货物的数量、表观质量后,签发当批进场货物的收货凭证。
9.2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付款给乙方。
9.3甲方有权根据工程需要对产品的数量进行调整,甲方所购材料未用完部分(未使用且保管完好的)可按照合同原价退还乙方。
十、 乙方责任
10.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备足货物,并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如乙方供货延迟,每迟一天处违约金500元;乙方在逾期7天仍不能递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除乙方应承担相应的逾期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另选其他厂家供应,由此造成的差价和甲方损失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必须保证所供货品的质量
(1)乙方产品的相关技术报验资料必须随货同时送到甲方施工现场,资料齐全,能满足甲方报验要求,如因乙方资料不齐,影响甲方报验,耽误一天处违约金500元。
(2)乙方所送货物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和相应的国家标准,如达不到,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如乙方在供货期间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将要求乙方无条件退货,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已收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取消未交货部分的产品接收,并要求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和检测所需材料由乙方承担。
10.3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生产厂家等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由乙方负责调换,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由以上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如因乙方供货的数量或质量原因不能满足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选择其它厂家供货,由此产生的差价和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0.4乙方产品必须是具有合法知识产权的产品,因乙方产品知识产权原因所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0.5如果乙方提供假冒伪劣产品,除按合同金额的两倍违约金赔偿外,乙方还要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0.6乙方人员、车辆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乙方进场后因自身原因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一、 违约责任***
11.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如乙方违反本约定,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11.3 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同约定的货物以满足甲方施工要求,若发现乙方在供应过程中以次充好,视同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承担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11.4 若有不可抗力情况,乙方应自不可抗力情况发生之日起3天内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若因乙方供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1.5 当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纠纷时,第三方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导致法院对甲方账号或其他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划拨、扣押、拍卖、折价、执行等强制措施时,乙方必须在法院下达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之日向甲方支付与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中确定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二、 免责条款**
12.1 采取乙方将标的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为交货方式的,在标的物运输、装卸过程及运输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内发生的任何乙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第三方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取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提取标的物的,乙方应保护甲方运输车辆、工作人员安全。
十三、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3.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北京市朝阳区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2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13.3甲方对乙方的任何宽容、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十四、 其他约定
14.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一般纳税人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14.2 乙方进入甲方现场人员及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并遵守甲方及合同相关方安全管理规定及相关制度,否则应按照甲方内部管理制度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和(或)货款中扣除。
14.3 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14.4 如本合同第3.1条中所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则以更新的国家标准为准。
十五、 合同签订
15.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货品全部验收合格,结清所有款项,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环境保护协议书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廉洁协议书
甲方名称(章):乙方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
联 系 电 话:联 系 电 话:
附件1:环境保护协议书
环境保护协议书
甲 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合同编号:CRUCGBJ-HRXC-WZCG-006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环境保护协议书
采购方(甲方): |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供货方(乙方): |
为保证中铁城建集团怀柔新城08街区安置房项目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1. 乙方必须遵守安全和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
2. 乙方所供货物,在保证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确保材质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要求。
3. 乙方供货时(对安全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货物),材料的包装必须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并在外包装上做标识,以便于库房验证和保管。
4. 对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易泄漏物品及化学品,乙方需标明警告及警示标记,并在货物出厂前,对包装进行严格检查,以确保不发生破、损、滴、漏、跑、冒现象。否则,甲方仓库管理人员有权拒收或要求退换。
5. 对包装材料,乙方应考虑在满足甲方要求前提下,尽可能使用可循环材料,以降低成本节省资源。乙方在下次送货时可将包装物回收,循环使用。
6.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粉尘、噪声及尾气排放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如有违规发生,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 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大门,必须经过清洗,确保车路整洁、轮胎无泥。
8. 当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三次以下、一次以上时(含一次),甲方将向乙方提出警告;三次以上时(含三次),甲方将不再与乙方签订合同并将终止执行已签订的合同,责任由乙方负责。
本协议自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廉洁协议书
甲方(买方):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为了双方在合作中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依法规范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廉洁从业规定,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责任
1.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2.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4.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5.不参加由乙方提供的高档宴请、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
二、乙方责任
1.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赠送钱物。
2.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提供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
4.不损害甲方利益。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
2.不一对一洽谈业务。
3.不以任何名义互相宴请。
4.分别对双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
5.互相监督,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可向双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举报电话: 010-85717029 乙方举报电话: )。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人员涉及违约,单位领导必须按照廉洁从业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2.如乙方人员涉及违约,甲方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罚没履约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止执行合同等处理措施,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五、甲乙双方监察部门有权约请对方监察部门对本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本协议作为双方之间任何合同的附件,有效期为双方最后一份合同有效期。
七、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由甲、乙双方监察部门保存。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
开具日期: 年 月 日
保函编号:
(买方名称):(以下简称“买方”)
鉴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已保证按买方 (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实施(第 包)物资供应。根据卖方申请, (担保单位名称)(以下称“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卖方履行与买方订立的合同,向买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元)。
2.担保有效期自本担保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验验收合格后一个月。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如因卖方发生如下情形之一:
(1)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不履行投标承诺或不执行供货合同的情况;
(2)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放弃或拒绝继续履行供货合同;
(3)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因原材料或制造工艺产生供货质量问题不及时解决。
我方承诺在收到买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给买方,无须买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买方与卖方依法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 包件号 | 项目简称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1 | 接线盒 | 86H | 个 | 5600 | 怀柔安置房二期指定位置 | ||||||
2 | 塑料接线盒 | 86HS | 个 | 11500 | |||||||
3 | 接线箱 | 200*200*150mm | 个 | 496 | |||||||
4 | 接线箱 | 200*200*100mm | 个 | 326 | |||||||
5 | 接线箱 | 100*100*100mm | 个 | 356 | |||||||
6 | 塑料灯头盒 | S1-S4 | 个 | 3100 | |||||||
7 | 铁制灯头盒 | T1-T4 | 个 | 3000 | |||||||
8 | 综合接线箱(户箱) | 400*300*120mm | 个 | 944 | |||||||
9 | 局部等电位 | 160*75*50mm | 个 | 1280 | |||||||
10 | 总等电位 | 300*200*120mm | 个 | 10 | |||||||
11 | 接地箱 | 250*180*160mm | 个 | 15 | |||||||
12 | PVC入盒接头及锁扣 | Φ20 | 套 | 6600 | |||||||
13 | PC入盒接头及锁扣 | Φ25 | 套 | 1250 | |||||||
14 | 根母 | Φ20 | 个 | ||||||||
16 | 根母 | Φ25 | 个 | ||||||||
合计 | / | / | / | / | / | / |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1. 招标物资名称及技术要求
3.1乙方提供的接线盒、接线箱,质量应该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及甲方工程施工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
3.2 86系列、DH75系列灯头盒、接线盒为成品;铁盒壁厚≥1.0mm;承耳厚≥1.5mm。盒壁上的敲落孔规格:铁盒为φ22、φ27。接线箱厚度≥1.5mm。
3.3各种型号接线盒均应有“CCC”认证标志和相关技术资料。
3.4镀锌盒要求内外壁光亮,镀层均匀且厚度符合相关技术质量要求。
3.5乙方对所供产品使用不易损坏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包装,甲方负责对包装物回收,有毒有害包装物由乙方回收。
符合华北标建筑构造通用图集《工程做法》(12BJ1-1)图等现有规范要求。
2. 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3. 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4.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5. 验收要求
5. 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1。
6. 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物资(____)集中采购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文件
(正/副本)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2. 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 投标函
致:(招标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___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相关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签订采购合同。
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省 市 县工商管理局的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 (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4. 投标保函
致:(招标人)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招标编号为的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 元,___________(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的,此页粘贴相关凭证复印件。
5. 资格审查资料
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纳税人识别号 | (15位代码,国税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代码)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登记的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纳税人身份 | 可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类型 | ||||||||
发票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号码 | 电子邮件 | ||||||||
税务登记 证明资料 | 一般纳税人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一般纳税人证明页)复印件;小规模纳税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印章。 | ||||||||
备注 | 投标货物需由投标人安装的,附相关安装资质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对投标物资需经国家行政许可或特别要求的,需附生产企业的以上证照和相关许可证书或文件等。 |
5.2 生产能力证明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代理商)的,附所代理投标品牌的生产企业的书面授权书,以及其它确保稳定、持续供货的证明材料。
5.3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附投标人及生产企业的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RCC认证、3C认证等)、产品质量保证措施、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5.4 近年财务状况表
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以及审计单位的相关资质证照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5 近年完成同类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序号 | 工程项目* | 采购人(客户名称)*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合同数量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备注 |
说明:1、所提供投标物资同类业绩的具体年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表中带“*”内容为必填;4、投标人可在本业绩表后附本表中认为重要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5.6 信用、履约证明
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信用证明,及已供同类投标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函)。
5.7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投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业绩 合同内容 | 合同1 | 合同2 | 合同3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采购地址 | |||
采购人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交货起始日期 | |||
最终交货日期 | |||
项目描述 |
说明:每个合同需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序号 | 日期 | 起诉人 | 被诉人 | 诉讼原因 | 诉讼事件 | 诉讼金额 | 诉讼结果 | 备注 |
说明:如果未发生诉论及仲裁情况的,在表第一行填写“无”。
6. 投标报价资料
6.1 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 | 包件号: |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增值税税额 | 价税合计(元) | ||||
1 | 接线盒 | 86H-70 | 个 | 5600 | |||||||||
2 | 塑料接线盒 | 86HS-70 | 个 | 11500 | |||||||||
3 | 接线箱 | 200*200*150mm | 个 | 496 | |||||||||
4 | 接线箱 | 200*200*100mm | 个 | 326 | |||||||||
5 | 接线箱 | 100*100*100mm | 个 | 356 | |||||||||
6 | 塑料灯头盒 | S1-S4 | 个 | 3100 | |||||||||
7 | 铁制灯头盒 | T1-T4 | 个 | 3000 | |||||||||
8 | 综合接线盒(户箱) | 400*300*120mm | 个 | 944 | |||||||||
9 | 局部等电位 | 160*75*50mm | 个 | 1280 | |||||||||
10 | 总部等电位 | 300*200*120mm | 个 | 10 | |||||||||
11 | 接地箱 | 250*180*160mm | 个 | 15 | |||||||||
12 | PVC入盒接头及锁扣 | Φ20 | 套 | 6600 | |||||||||
13 | PC入盒接头及锁扣 | Φ25 | 套 | 1250 | |||||||||
14 | 根母 | Φ20 | 个 | ||||||||||
15 | 根母 | Φ25 | 个 | ||||||||||
总计(元)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注:1、本表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对应包件的《物资需求一览表》正确、完整填写;
2、需求数量为招标人预计数量;
3、如适用不同增值税税率,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
6.2物资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 招标编号: | 包件号: |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交货期 |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代理人签字: | ||||||||||||
日期: 年 月 日 |
注:本表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对应包件的《物资需求一览表》正确、完整完成。
6.3 物资报价单价分析表
6.3.1 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时单价分析
分析对象 | 物资名称 | |||||||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 ||||||||
分析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
1 | 材料成本小计 | |||||||
(1) | 主要材料 | |||||||
(2) | 辅助材料 | |||||||
2 | 人工成本小计 | |||||||
3 | 制造费用小计 | |||||||
(1) | 动力及燃料 | |||||||
(2) | 固定资产及折旧 | |||||||
(3) | 模具、设备维修费 | |||||||
(4) | 其它费用 | |||||||
4 | 水电费小计 | |||||||
5 | 生产成本合计(1+2+3+4) | |||||||
6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7 | 成本合计(5+6) | |||||||
8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利润 | |||||||
9 | 出厂单价(7+8) | |||||||
10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11 | 到站单价(9+10) |
备注:
1.投标人对主要物资分项单独进行单价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运杂费”项需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距。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6.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时单价分析
分析对象 | 物资名称 | |||||||
型号规格 (技术参数) | ||||||||
分析内容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
1 | 购入成本小计 | |||||||
2 | 管理费小计 | |||||||
(1) | 经营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3 | 成本合计(1+2) | |||||||
4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利润 | |||||||
5 | 出厂单价(3+4) | |||||||
6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7 | 到站单价(5+6) |
备注:
1.投标人对主要物资分项单独进行单价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2.“运杂费”项需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距。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 投标人资格声明
7.1 制造厂(生产企业)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制造厂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 (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 主要设施名称 | 年生产能力 | 职工人数 | |||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主要零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
3. 本制造厂生产投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 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6. 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易损件名称 | 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 |
7. 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8.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9.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代理商(经销商)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1)代理商名称:
(2)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① 固定资产:
② 流动资产:
③ 长期负债:
④ 流动负债:
⑤ 净值:
(6)法定代表人姓名:
2. 近3年营业额:
年度 | 国内 | 国外 | 总额 |
3. 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1)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2)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4. 同意为投标人制造物资的制造厂名称、地址(附制造厂资格声明)
5. 由其他制造厂提供和制造的物资部件,如有的话:
主要零部件名称 |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 |
6. 近3年提供的投标物资,如有的话: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 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 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代理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 真
电 话
电子函件
附: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代理商(经销商)需出具由制造厂(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函(见7.3条)
7.3制造厂(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函
致:
我们(制造厂名称)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厂,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厂地址)。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厂,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代理商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代理商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代理商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代理商名称(公章) | 制造厂名称(公章) |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 ||||||
签字人姓名 | 签字人姓名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注:同等条件下,有制造厂(生产企业)授权函的将优先推荐为中标人。
8.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一、生产能力
序号 | 分析项目 | 投标物资 | 备注 |
一 | 最大月生产(供应)能力 | ||
二 |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 ||
三 | 剩余月生产(供应)能力 |
二、运营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人力资源保障、运输调度及相关管理措施等)
三、财务能力
(组织供应本项目所需物资的资金保障,包括资金来源、规模、方式等)
四、应急保障能力
(当生产、运输、市场等发生影响供应的情况时所能采取的应急措施)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9.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根据项目标段施工特点以及包件交货地点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具体可行的由货源地至交货地的保证组织、计划、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应急预案和配套措施,方案应明确供应生产厂家的地址和品牌名称,包括资源组织、资金运用、人员安排、设备配备等较为详细的内容。
10.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投标方不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11.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序号 | 设备、仪器 名称 | 制造厂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状况 | 生产产品或部件 | 额定产能 或生产参数 | 备注 |
一 | 生产设备 | |||||||
二 | 检验设备 |
注: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年月日
12. 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3. 保廉合同
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保廉合同
甲方(招标单位):
乙方(投标单位):
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依法规范招投标工作及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廉洁从业规定,防止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责任
1.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等。
2.不利用工作之便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不利用工作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4.不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5.不参加由乙方提供的高档宴请、娱乐、旅游等消费活动。
二、乙方责任
1.不以任何名义向甲方人员赠送钱物。
2.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不提供假冒伪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产品。
4.不损害甲方利益。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不在非公务场合洽谈业务;
2.不一对一洽谈业务。
3.不以任何名义互相宴请。
4.分别对双方所属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
5.互相监督,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时,可向双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
四、违约责任
1.如甲方人员涉及本合同违约,单位领导必须按照廉洁从业规定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同时,向乙方通报处理结果。
2.如乙方人员涉及本合同违约,甲方将视违约情节轻重,对乙方采取警告、罚没投标保证金或质保金、中止执行合同、宣告中标无效、取消三年在中铁城建集团系统内投标资格等处理措施。
五、甲方监察部门约请乙方监察部门对本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商务合同执行后,请乙方单位向甲方提供《保廉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
六、本合同随招标文件一并发布,随中标项目商务合同一并签订。
七、本合同有效时间随中标项目商务合同的有效时间。
八、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由甲、乙双方监察部门保存。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4. 其他材料
14.1 关于评标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完全接受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3.3.4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标价。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14.2 关于同意现场随机取样检查的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后,将根据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要求,同意招标人在施工现场按随机取样进行型式检验;若型式检验不合格须进行复检,复检费用由我方负责;如复检不合格按退货处理,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按相关规定处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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