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DLZXCG2017232:盘江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恒格至汉滩进村道路硬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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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恒格至汉滩进村道路硬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HHDLZXCG******* 本磋商项目“盘江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恒格至汉滩进村道路硬化”,已由建水县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建水县盘江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提出磋商申请。 1、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1建设地点:建水县盘江乡; 1.2建设内容:本工程为盘江乡整乡推进精准脱贫项目一恒格至汉滩进村道路硬化工程; 1.3计划投资(即工程控制价):*******.70元; 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1.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且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级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注:政府及国有投资项目严格按照承包范围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造师证,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 2.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为贯彻落实《云南人民政府关于稳增长开好局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云政发【2016】19号及云财发电【2016】4号,“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需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就近采购本地产品。 2.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2.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2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3.3磋商申请单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一套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上述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4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等的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申请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8月1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4.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水县盘江乡人民政府 地 址:建水县盘江乡 联系人:李明宇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州东联建设工程经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开远市一行南路1号13幢 联系人:普蓉丹 电 话:152*****537 2017年8月3日 |
标签: 道路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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