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区2017年棚户区(安置小区)提质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望城区2017年棚户区(安置小区)提质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棚户区(安置小区)提质改造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望发改投[2017]2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望城区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对新镇南区安置小区、华电长沙电厂安置小区、莲湖安置小区、乌山片区(乌山重建地)安置小区、乌山片区(许龙路至马兰口)安置小区、桂芳安置小区、青山片区安置小区、七峰安置小区、白沙洲东马安置小区、长沙船厂安置小区、荷叶塘安置小区、红南公路安置小区、菖蒲塘安置小区进行道路修补与硬化、道路“白改黑”、人行道整治、建筑外立面清洗及粉刷、外立面附属设施(招牌、雨棚、空调机位、防护窗等)整治、屋面防水改造、排水管网疏通与整治、强弱电管线入地与整治、消防栓更换、增加休闲健身和文化景观设施、增设便民设施、增设庭院灯和路灯、增设安防摄像头等安防设施、提质绿化、燃气入户等(具体以相应项目施工图为准)。
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2017年棚户区(安置小区)提质改造项目施工;
2.招标编号:HNTJZB2017-WC20;
3.建设地点:长沙市望城区;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及自筹;
5.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6.保 修: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国家相关规定保修;
7.计划工期:70日历天;
8.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该项目施工划分为十四个标段,具体的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一标段新镇南区安置小区;
二标段华电长沙电厂安置小区;
三标段莲湖安置小区;
四标段乌山片区(乌山重建地)安置小区;
五标段五标段乌山片区(许龙路至马兰口)安置小区;
六标段桂芳安置小区;
七标段青山片区安置小区;
八标段七峰安置小区;
九标段白沙洲东马安置小区;
十标段长沙船厂安置小区;
十一标段荷叶塘安置小区;
十二标段红南公路安置小区(一);
十三标段红南公路安置小区(二);
十四标段菖蒲塘安置小区。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各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一、五、十一、十二、十三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四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 一、五、十一、十二、十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二、三、四、六、七、八、九、十、十四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4.一、十一、十二、十三标段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二、三、四、八、九、十、十四标段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助理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五、六、七标段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最低配备为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一、二、三、四、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标段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的要求,最低配备为5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另须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近六个月(2017年2月-2017年7月)的社保证明;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网站网址及查询结果;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及违法转包;
9.投标人只允许对十四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采用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中《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及望住建发〔2017〕2号文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一标段人民币壹拾壹元整(¥:110000.00元);
二标段人民币拾柒万元整(¥170000.00元);
三标段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190000.00元);
四标段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五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六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七标段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八标段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九标段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十标段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十一标段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元);
十二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十三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十四标段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户 名: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望城县支行
帐 号:190 102 702 920 005 8602
4.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安置小区提质改造施工标段”。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安置小区提质改造施工标段),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angcheng.gov.cn/)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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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二、三、四、九标段2017年8月21日上午9 时30 分(北京时间);六、七、八、十、十四标段2017年8月22日上午9 时30 分(北京时间);一、五、十一、十二、十三标段2017年8月23日上午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沙市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镇望府路198号,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在开标时,向招标人提交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文源东路199号紫鑫御湖湾第7、8号栋1530-1531号房
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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