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洋河西路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振洋河西路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振洋河西路北延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振洋河西路北延工程监理项目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监理费约6.7万元

(3)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竣工结算初审;4、工程质量保修期;5、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等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日起至工程全部竣工日止(含质量缺陷责任期)

三、招标内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振洋河西路北延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具体为(1)施工准备阶段;(2)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信息、资料、安全文明施工管理;(3)工程竣工资料收集归档审核,工程结算初审;(4)工程质量保修期;(5)相关事项的组织、协调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五、其他投标条件: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本工程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投标企业及所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材料。

2、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投标经办人员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出具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2016年11月份至2017年6月份,须缴纳满连续8个月,缺月未缴纳视为废标)。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注:投标经办人与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

3、投标人数量确定: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六、开标需携带的资料:

资格审查文件(含资格审查原件)、商务标。

七、信息发布时间: 2017 / 8 / 3 至 2017 / 8 / 14 。

八、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7 / 8 / 3 起,地点: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镇区交易”—“信息公告”中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0元整(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200.00元,在开标前由招标代理单位现场收取,不予退还。

十、开标时间:2017年8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开标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33室

招标单位:如东县新天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辛伟锋 电话:183*****028

招标代理单位: 南通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邮政编码:226400

联系人:吴林林 电话:187*****66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洋河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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