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单一来源公示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就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07元,拟成交服务商为山西丽华大酒店。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租赁山西丽华大酒店部分房屋作为办公场所,共23间,1400平米,租金3.77元/平米/天,合计*******.07元,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为保证工作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且紧急情况,申请继续从山西丽华大酒店续租。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7年8月3日起至2017年8月9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山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丽华大厦11层
项目负责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邮编:030021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45号
电话:****-*******
邮编:030001
采购项目名称 | 金融办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 |||
项目清单 | 1 | 办公场地租赁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温建京 | 高工 | 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卫明社 | 高工 | 太原科技大学 | ||
张富强 | 律师 | 山西晋瑞律师事务所 | ||
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 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公场所租赁,于2017年9月11日到期,为保证工作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且紧急情况,申请继续从山西丽华大酒店续租。 | |||
专家论证意见 | 温建京: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租赁场所合同续租,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说明,符合单一来源租赁不动产的规定,建设工作场所从山西丽华大酒店续租。 卫明社:关于山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租赁工作场所的合同将于2011年9月11日到期,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建议工作场所从山西丽华大酒店续租。 张富强:该项目理由阐述符合《政府采购法》从唯一供应商及情况紧急情形,适应单一来源采购程序,建议依单一采购程序采购。 |
山西君度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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