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鸡峰镇连寺村文化广场项目
成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鸡峰镇连寺村文化广场项目
成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鸡峰镇连寺村文化广场项目
建设招标公告
成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鸡峰镇连寺村文化广场项目,已由武发改发〔2017〕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成县鸡峰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成县贫困村基础设施鸡峰镇连寺村文化广场项目
3、工程地点:成县鸡峰镇连寺村
4、工程概况:广场面积为1053.96㎡,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土)建筑面积152.3㎡,新建舞台61.75㎡,舞台景墙长为15m,广场铺装透水砖609.44㎡,600*600芝麻白火烧板84.78㎡,雨水收集沟槽18m,垃圾桶4个,访古石凳2个,购置成品五子棋棋子5个,花架25.68㎡,挡土墙70.6m,仿树桩护栏41.9m,健身器材4具,路缘石24.8m,太阳能路灯5盏,绿化(马兰花)169.76㎡,红枫2株,雪松2株,桂花5株。
5、资金来源:国开行贷款
6、工期: 60天。
二、招标范围:施工图以内的工程。
三、对投标人的要求及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或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资格,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必须为有实力、有信誉、有业绩的施工企业法人,报名时须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住所地或者项目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条件: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施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开标前须到甘肃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4日—2017年8月10日报名,2017年8月10日下午17:30 截止。
六、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一单元201号
七、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成县兰天大酒店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为准.
九、招标人:成县鸡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部长
电 话:180*****503
十、招标代理单位: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陇南市武都区法院家属楼一单元201号
联系人:李譞昊
电 话:132*****610
甘肃中维建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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