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太阳能曝气机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太阳能曝气机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13】179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建设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建设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的太阳能曝气机设备采购和安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位于连云港海州区锦屏镇、东海县张湾乡境内,蔷薇河南岸,东侧以通榆河为界,西侧以沿海高速为界,占地约4402亩,净化及蓄水工程包括预处理区(280亩)、复合表流湿地净化区(1150亩)、沉水植物区(300亩)及深度净化区(蓄水水库,1750亩)四个功能区。蓄水水库有效库容约650万m3。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8台太阳能爆气机设备(太阳能板功率≥600W,电机输出功率≥350W,叶轮转速≥125转/min)的采购和安装,具体包括:
(1)对设备的采购、工地接收、保管、开箱检验、贮存、清洗、安装(包括预埋件)、油漆、试验、试运行。
(2)设备的辅助设备系统、仪表、管路、阀门、管路附件的采购、制作、运输、检验、贮存、安装、试验、试运行。
(3)设备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接收、移交。
(4)设备的出厂检验、工地验收。
(5)上述设备的所有永久性埋设件以及设备基础周边混凝土、二期混凝土和垫层等。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和图纸。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蔷薇湖工程现场。
2.4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太阳能曝气机(具备太阳能驱动的水体上下循环的设备)设备采购及安装能力的独立法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省级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乙级(二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省级核发的环境污染治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污染治理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用户证明等)。
3.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以上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4经检察院查询系统查询,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行贿行为记录。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5年9月2日~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经办人携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2015年2月1日以来的缴费证明)、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投标人无行贿行为记录查询证明、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用户证明等)、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等,以上均须校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到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9月24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C座2层)。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建设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
邮编:222021
联系人:潘荣生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件:********@qq.com">********@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409室
邮编:212003
联系人:许冠明
电话: ****-********(0)
传真: ****-******** (8003)
电子邮件: jshc051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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