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院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警院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招标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 目 号:17JY0015
招标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教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及食堂经营服务采购-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
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二○一七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请书- 2 -
一、谈判项目内容- 2 -
二、资金来源- 2 -
三、资格要求- 2 -
四、谈判有关说明- 2 -
六、现场踏勘- 3 -
七、联系方式- 3 -
第二篇供应商须知- 5 -
一、谈判费用- 5 -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5 -
三、谈判要求- 5 -
四、谈判程序- 6 -
五、评审依据- 7 -
六、成交原则- 7 -
七、成交通知- 12 -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12 -
九、签订合同- 12 -
第三篇 项目技术要求- 14 -
一、谈判项目一览表- 14 -
二、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14 -
第四篇 项目商务要求18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18
二、报价要求19
三、履约保证金19
五、付款方式20
第六篇 合同样本21
合同样本21
第五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9
第一篇竞争性谈判请书
重庆警察学院的按照采购计划,对教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及食堂经营服务采购项目分包1-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项目内容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采购预算
(万元/年)成交供应商
数量(名)备注
分包1: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86.51服务期2年
注:本项目第一次采购中分包2、分包3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若参与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供应商盖公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警察学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y.com.cn/)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谈判地点:重庆警察学院(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17年8月9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同谈判地点。
(七)谈判开始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警察学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y.com.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已进行现场踏勘承诺书,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踏勘时间:2017年8月3日至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唐老师
联系电话:***-******** 133*****767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警察学院
联系人:唐老师
电 话:(023)63964617
传 真:(023)63964617
地 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第二篇供应商须知
一、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由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谈判项目需求、谈判项目服务需求、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五部分组成。
2、采购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谈判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4、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四、五篇全部内容。
三、谈判要求
1、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1.1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3谈判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
2、报价要求
谈判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咨询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3、修正错误
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
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4、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1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
4.2在响应文件正本中,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采用信封分别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正本”、“副本”字样。信封的封口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5.2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6、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
7、供应商参与人员
各个供应商可派1-2名代表参与谈判,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
8、无效谈判
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1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
8.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8.3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
8.4响应文件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8.5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8.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四、谈判程序
1、谈判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并签到。
2、竞争性谈判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由本项目谈判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在正式谈判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供应商营业执照和诚信声明、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代表委托书身份证明等。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谈判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谈判。
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
6、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不得变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最佳服务,最后统一报价。
7、供应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8、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表》并密封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五、评审依据
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六、成交原则
1、评审办法
1.1谈判小组将依照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规定对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1.2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的折扣率相同,按技术参数(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服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
1.3成交额=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
2、评审细则: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备注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二个月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局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2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检查
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质量、服务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对技术、服务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可按情况要求其在最后报价前做出相应的承诺。
2.3关于政策性扣减
2.3.1政策性扣减范围
2.3.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2.3.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及《重庆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规定》(渝财采购〔2012〕11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2.3.1.2.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3.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3.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3.1.3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3.1.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3.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2 政策性扣减方式:
2.3.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谈判的情况:
2.3.2.1.1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6%”进行扣减;
2.3.2.1.2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8%”进行扣减;
2.3.2.1.3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最后报价×10%”进行扣减。
2.3.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谈判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3.2.2.1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最后报价×2%”进行扣减;
2.3.2.2.2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最后报价×3%”进行扣减。
2.3.2.2.3在最后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最后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2.4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4.1“第三篇 谈判项目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2.4.2“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有一条及以上不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
2.4.3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人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成交候选人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2.4.4谈判小组将依照评审办法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
2.4.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5成交供应商的变更
2.5.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5.1.1拟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下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5%的成交候选人;
2.5.1.2拟成交金额在100~200万的,报价不超过前一名报价4%的成交候选人;
2.5.1.3采购人须按以上程序确认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组织采购。
2.5.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部十八号令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
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七、成交通知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警察学院公众信息网(http://www.cqjy.com.cn/)发布成交结果预公示。
2、结果公告发出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
八、关于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三)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九、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时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竞争性谈判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谈判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篇 项目技术要求
一、谈判项目一览表
分包号及分包名称单位/数量备注
分包1: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1项服务期2年
二、谈判项目技术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重庆警察学院教工餐厅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重庆警察学院内),包括:
1.教工餐厅。
面积近500平方米。
就餐人数:工作日就餐日均450人次,节假日按照值班人员实际数量送餐(每餐最多不超过10人)。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菜品内容:面食主要以面条、包子、馒头为主;正餐主要是早餐为豆浆、稀饭等,午餐为四荤四素;晚餐为热菜三荤三素。具体菜品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就餐时间:
早餐:7:20- 8:4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30-18:10
2.会务餐厅。主要为会议提供自助餐和工作便餐服务。包括日常餐饮保障(含早、中、晚餐等)等服务保障。
(二)服务内容
1.运营模式
中标企业提供人员及管理等服务业务;负责聘请专业设计公司按照学院要求对教工餐厅及操作间区域进行重新设计。
学院提供工作场地、库房、部分设施设备、部分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由学院每年招标确定供货商,并支付费用);学院出资对教工餐厅及操作间进行装修改造。
2.保障标准
早餐为豆浆、包子、稀饭、牛奶或酸奶等;午餐为四荤四素、粗粮、水果、例汤;晚餐为三荤三素、例汤。教职工按照标准打卡就餐。
3.成交供应商的具体服务内容
3.1根据各餐区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餐前、餐后临时性会议保障(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等物资,供应商提供人员、清洁用品用具等并进行管理)。
3.2服务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区域含餐区厅面、厨房内部、烟道(每季度一次)、以及门前下水道、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
3.3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配备专职工程人员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负责日常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专项维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4就餐秩序管理。负责餐券售卖,监督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等。
3.5协助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3.6协助管理库房(含各类库房及冻库)等。
3.7集油池清掏。
3.8专项工作(临时性工作)后勤餐饮保障任务。
3.9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3.10安排2名人员夜间值守。
3.11采购人提供员工住宿,供应商必须对宿舍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建立奖惩措施。
3.12另收费项目,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对合同内容以外的服务,采购人另行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3.12.1因工作需要增加的合同外服务项目,另行收取费用。
3.12.2因工作需要供应商从本项目外选调人员参与餐饮保障服务,另行收取费用。
3.12.3每日除正常工作以外,确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临时用工,原则上安排补休,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人工成本费用。
3.13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承担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采购人提供的餐具(含器皿等)破损由供应商照价赔偿(就餐人员损坏除外)。
3.14法律政策规定的应有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4.基本要求
4.1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等物资,每月损耗金额叁佰元以内。
4.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等。
4.3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
4.4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4.5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
4.6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
4.7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每月写出运行报告直接报公司管理层和学院项目管理部门,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4.8完成早、中、晚餐用餐需求及特殊情况临时下达的保障任务;
4.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三)人员配备要求
职位人数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
经理1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采购人沟通,全面负责餐厅及包房场所管理。
岗位要求:有三星级酒店以上从业经验(提供聘书、合同的复印件,若提供合同,还需提供由全国旅游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中国星级饭店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丰富的菜肴知识、酒水知识,有较强的感悟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变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校类似项目六年以上餐饮管理与服务经验(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学历证明复印件)。
厨师长1负责餐厅食谱制定、餐厅厨师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
岗位要求:持中级厨师资格证及以上(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有从事厨师长工作从业经验(提供聘书或合同);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具备2-3个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具有一级厨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厨师3熟悉大锅菜的烹饪方式,有工作责任心;有敬业精神,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至少有两名厨师具有二级及以上厨师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墩子2能熟练配合厨师做好辅助工作,较为熟悉红案和凉菜的制作摆盘工艺,有工作责任心,具有在三星级以上酒店或酒楼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白案1熟悉面点制作,特别是馒头、包子的制作,有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保证每天按要求提供当天需要的面点。
煮饭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理菜、传菜4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洗碗、收餐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服务员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受过专业培训,有餐厅服务工作经验;口齿清楚。会务餐厅服务员还需具备2年以上星级宾馆服务经验。
面档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合计18
1.上述表格中的具体岗位人数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上述各岗位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上述岗位人员的人数配备情况,主要管理人员需填报性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要求主要管理人员除经采购人同意外,均不得随意变更。
2.供应商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的员工持有健康证。
4.供应商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
5.供应商至少配备一名持有食品药品监督部门颁发证书的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设备配备要求
投入本项目设施设备至少应包括:自动洗碗设备、餐桌椅、高低温消毒柜、餐用具、天然气报警装置。
注:提供配置设施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和技术参数(附彩色样图)。
(四)其他要求
1.提供本项目合理的管理组织机构设置。
2.提供本项目完整、全面、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
3.提供本项目的餐饮服务、管理、组织实施方案。
4.提供本项目工作切实可行的交接、进场方案。
5.提供本项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6.提供本项目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措施、设施维护及安全预案。
7.提供食堂的改造方案,至少应包括装修效果图和投资概算方案。
8.提供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9.提供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第四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期
分包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2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满意度调查和考核均为合格则续签一年合同。
(二)服务地点
服务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三)考核方式
分包1:教职工餐厅经营服务
1.满意度调查
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每学期共同组织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达到80%以上为合格。若低于80%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
1.2满意度调查低于80%的,采购人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扣500元,最多扣3000元。
1.3满意度调查低于70%的,则一次性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
1.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餐厅正常运转,在规定时间内出餐。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延迟出餐的,每次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若单次延迟出餐时间达到15分钟及以上的,一次性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
1.5成交供应商确保菜品无杂质异物,因杂质异物原因造成浪费的,成交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1.6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食材,造成采购人食材变质的,成交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1.7警院教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总分100分,每一项满分10分)
序号项目满意度评分(0-10分)
1对食堂就餐环境,餐具卫生状况的满意度
2对食堂饭菜价格的满意度
3对食堂菜品更新的满意度
4对食堂饭菜质量的满意度
5对食堂饭菜味道的满意度
6食堂饭菜卫生安全的满意度
7对食堂早中晚三餐菜品营养搭配的满意度
8对食堂员工专业素质的满意度
9对食堂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满意度
10对食堂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习惯满意度
2.服务细则考核
2.1合同签订后1月内由双方就日常服务规范、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协商制订考核细则。
2.2采购人按照共同制定的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每学期考核得分超过85分的为合格,得分低于85分的,每少1分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最高扣5000元。
2.3建立员工考核基金。每月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提取0.5‰作为优秀员工考核奖励基金,由双方共同组织考核评选优秀员工进行奖励。
3.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应及时补足。
4.考核结果的其他运用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工作人员工资(含保险)、 垃圾运输费、工作人员服装费、清洁工具费、公司管理费、公司税费等技术需求中所列明需要成交供应商承担的所有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1.在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经营食堂的履约保证金。
2.该履约保证金作为房屋及设施设备洁净、完好的基本保证以及按时缴纳场地使用费等和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约定的保证。合同期内,应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的滞纳金、违约金及其它费用逾期未缴纳时,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成交供应商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补足。
3.如成交供应商未违反合同的约定,在合同期满且处理完合同期内发生的劳动、劳务纠纷等遗留问题并按期撤场后,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凭证,由采购人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五、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平均按月支付,供应商在次月10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后,20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服务费;
(二)另收费用的支付为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出具的账单和发票,经审核通过后20日内结清。
第六篇 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采购人委托供应商为重庆警察学院教职工餐厅提供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服务合同。
第一章 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重庆警察学院教工食堂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重庆警察学院内),包括:
1、教工餐厅。
面积近500平方米。
就餐人数:工作日就餐日均450人次,节假日按照值班人员实际数量送餐(每餐最多不超过10人)。就餐形式为自助餐。
菜品内容:面食主要以面条、包子、馒头为主;中餐主要是早餐豆浆、稀饭等,午餐为四荤四素;晚餐为热菜三荤三素。具体菜品内容根据招标人要求调整。
就餐时间:
早餐: 7:20- 8:4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30-18:10
2、会务餐厅。主要为会议提供自助餐和工作便餐服务。包括日常餐饮保障(含早、中、晚餐等)等服务保障。
第二章 服务内容
一、服务内容
(一)运营模式
中标企业提供人员及管理等服务业务;负责聘请专业设计公司按照学院要求对教工餐厅及操作间区域进行重新设计。
学院提供工作场地、库房、部分设施设备、部分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由学院每年招标确定供货商,并支付费用);学院出资对教工餐厅及操作间进行装修改造。
(二)保障标准
早餐为豆浆、包子、稀饭、牛奶或酸奶等;午餐为四荤四素、粗粮、水果、例汤;晚餐为三荤三素、例汤。教职工按照标准打卡就餐。
(三)教工餐(含会务餐)服务保障期限:2年。
(四)成交供应商的具体服务内容
1、根据各餐区具体需求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餐前、餐后临时性会议保障(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并提供能源、食品原材料等物资。供应商提供人员、清洁用品用具等并进行管理)。
2、服务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区域含餐区厅面、厨房内部、烟道(每季度一次)、以及门前下水道、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
3、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配备专职工程人员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负责日常维修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专项维修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就餐秩序管理。负责餐券售卖,监督就餐人员打卡,以及相关人员就餐登记工作等。
5、协助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6、协助管理库房(含各类库房及冻库)等。
7、集油池清掏。
8、专项工作(临时性工作)后勤餐饮保障任务。
9、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10、安排2名人员夜间值守。
11、采购人提供员工住宿,供应商必须对宿舍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并建立奖惩措施。
12、另收费项目,指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委托,对合同内容以外的服务,采购人另行向供应商支付费用。
(1)因工作需要增加的合同外服务项目,另行收取费用。
(2)因工作需要供应商从本项目外选调人员参与餐饮保障服务,另行收取费用。
(3)每日除正常工作以外,确因工作需要产生的临时用工,原则上安排补休,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人工成本费用。
13、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采购人拥有所有权,并承担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餐具(含器皿等)破损率由供应商照价赔偿(就餐人员损坏除外)。
14、法律政策规定的应有供应商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二、服务基本要求
1、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等物资,每月损耗金额叁佰元以内。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质量管理方案、档案管理方案、制度管理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公安机关特殊警情保障方案等。
3、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瓷砖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
4、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5、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
6、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
7、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每月写出运行报告直接报公司管理层和市公安局项目管理部门,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章 人员配置及素质要求
职位人数(人)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
经理1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采购人沟通,全面负责餐厅及包房场所管理。
岗位要求:有三星级酒店以上从业经验(提供聘书、合同或其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文件,还需提供由全国旅游星级酒店评定委员会评定的中国星级饭店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丰富的菜肴知识、酒水知识,有较强的感悟力,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具有协调能力和快速应变的处事能力,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厨师长1负责餐厅食谱制定、餐厅厨师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
岗位要求:持中级厨师资格证及以上(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有从事厨师长工作从业经验(提供聘书、合同或其它证明);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具备2-3个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厨师3熟悉大锅菜的烹饪方式,有工作责任心;有敬业精神,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有三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
墩子2能熟练配合厨师做好辅助工作,较为熟悉红案和凉菜的制作摆盘工艺,有工作责任心,具有在三星级以上酒店或酒楼两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白案1熟悉面点制作,特别是馒头、包子的制作,有工作责任心,吃苦耐劳,保证每天按要求当天需要的面点。
煮饭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理菜、传菜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洗碗、收餐3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服务员1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受过专业培训,有餐厅服务工作经验;口齿清楚。会务餐厅服务员还需具备2年以上星级宾馆服务经验。
面档1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
合计18
1、上述表格中的具体岗位人数的数量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但不得低于上述各岗位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照规定的格式(具体格式详见第七篇)填报上述岗位人员的人数配备情况并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要求主要管理人员除经采购人同意外,均不得随意变更。
2、供应商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
3、供应商的员工持有健康证。
4、供应商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措施。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负责物资采购工作,并承担能源、食品原材料、清洁用品用具等物资费用。
2、采购人负责提供供应商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采购人拥有所有权,并承担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费用。餐具破损率由供应商照价赔偿。
3、采购人负责灭蚊蝇、灭鼠工作产生的费用(不包括供应商人工费)。
4、采购人按合同规定以及共同制定的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监管,对于违反合同规定和管理办法,工作出现失误等情形,严格按照细则约定进行处理。
5、采购人应按行业管理相关规定提供原辅材料、低耗品的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卫生许可证等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证明。
6、供应商严格按照此次招标文件及承诺书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
7、供应商负责餐厅的消防、安全和卫生,应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8、供应商负责使用和管理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用品,随时保证合同约定服务区域内设施设备的合理使用并处于良好可用状态,对使用不当、人为破坏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9、供应商配备专业营养师(可兼任),提倡健康饮食观念;合理安排膳食,做到结构合理、营养充分、卫生可口、花样翻新,每周食谱需提前报审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开餐。
10、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成本控制制度,有成本控制人员,对食品成本精打细算,科学预判每日用餐需求,严格控制原材料加工和制作环节的管理,减少浪费。
11、供应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工,承担其工资和福利待遇等,供应商及供应商所聘人员,与采购人无劳动用工关系,供应商负责人员管理,如所聘人员出现工伤、医疗等意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1、供应商负责配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工作(每月至少组织培训2次,持续提升员工素质)。
12、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之全部或部分,不得对外营业,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场所的使用功能。
第五章 考核管理
1、满意度调查
1.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每学期共同组织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达到80%以上为合格。若低于80%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下达整改通知。
1.2满意度调查低80%的,采购人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下降一个百分点加扣500元,最多扣3000元。
1.3另若一年中满意度调查累计两月低于70%的,则一次性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
1.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餐厅正常运转,在规定时间内出餐。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延迟出餐的,每次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若单次延迟出餐时间达到15分钟及以上的,一次性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
1.5成交供应商确保菜品无杂质异物,因杂质异物原因造成浪费的,成交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1.6成交供应商应妥善保管采购人食材,造成采购人食材变质的,成交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2、服务细则考核
2.1合同签订后1月内由双方就日常服务规范、环境卫生、食品安全、成本管理等方面协商制订考核细则。
2.2采购人按照共同制定的考核细则对成交供应商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月考核得分超过85分的为合格,得分低于85分的,每少1分从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元,最高扣5000元。
2.3建立员工考核基金。每月从当月合同价款中提取1%作为优秀员工考核奖励基金,由双方共同组织考核评选优秀员工进行奖励。
3、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后,应及时补足。
4、考核结果的其他运用情况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第六章 合同期限及解除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2017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一、因项目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
三、采购人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造成根本性违约的,供应商要求提前解除的;
四、供应商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造成根本性违约的,采购人要求提前解除的;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解除,并在15日内办理交接,在办理交接期间,供应商应维护市局民警餐厅等餐饮场所的正常秩序,采购人应支付费用。
如因采购人严重违约供应商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采购人按单月服务费的10%赔偿违约金;如因供应商严重违约供应商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供应商按单月服务费的10%赔偿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价款
二、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平均按月支付,供应商在次月10前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后,20日内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月服务费;
(二)另收费用的支付为采购人在接到供应商出具的账单和发票,经审核通过后20日内结清。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试用期为叁个月,如供应商未达到招标文件、服务方案和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商负责赔偿。
2、供应商违反合同,未达到招标文件、服务方案和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目标考核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供应商未能按标书约定标准执行,造成有效投诉严重影响采购人利益的,或多次整改仍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作,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4、供应商因不能胜任标书标准要求,提出提前终止服务的,供应商须提前30天告知采购人,采购人扣除供应商保证金1.5万元。
5、供应商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供应商在管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造成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6、采购人违反本合同,致使供应商的服务不能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的,供应商有权要求采购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7、采购人无故拖欠委托服务费一个月以上,应按已欠服务费每日3%的标准向供应商支付滞纳金。供应商有权解除服务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负责赔偿。
第九章 附则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2、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依照法律程序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包括:XXXX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电话:
传真:
授权代表:
第五篇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条款等。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二期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保局加盖公章);
3、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8、诚信声明(格式)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及采购货物生产厂家基本情况表、小微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提供)
2、其他资料
2.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一、经济部分
(一)竞争性报价函
竞争性报价函
重庆警察学院:
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谈判项目名称)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谈判项目的竞争谈判。
1、愿意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人民币小写: 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
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3、我方承诺:本次谈判的有效期为90天。
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谈判评审办法。
5、在整个竞争性谈判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谈判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
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谈判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保证金。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
供应商(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网址: 邮编:
联系人: 年 月 日
(二)明细报价表
明细报价表
项目编号:
服务内容具体要求合计(元)
注:1、请供应商完整填写本表,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完整的按无效报价明细处理。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应答(格式自定)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谈判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4、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5、若“响应情况”栏中仅填写“无偏离”或“有偏离”等内容而未作实质性参数描述,该供应商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仅保留其合格供应商的身份。
三、服务部分
(一)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完成时间、服务条款等(格式自定)
(二)服务响应偏离表
服务响应偏离表(本表可自行设计格式)
对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服务要求,如有任何偏离请如实填写下表:
序号谈判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
供应商: 法人授权代表:
(供应商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响应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
(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__________________(竞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全称)
年 月 日
(公章)
附:上述法定代表人住址:
身份证号码:
电 传:
网 址:
邮政编码: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对上述项目的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1.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最近二期的缴税记录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局加盖公章)复印件
3、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诚信声明:
诚信声明
采购项目名称:
致:重庆警察学院: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二)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及采购货物生产厂家基本情况表、小微企业声明函
1.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项 目数据资料说 明
供应商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2)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
1.2采购货物非供应商生产的,其生产厂家基本情况表(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采购货物生产厂家生产厂家名称
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
销售额
资产总额
备注:如果有多个采购货物,应分别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
1)如采购货物非供应商生产的,还需提供其生产厂家的基本情况表;
2)以上内容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4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填列,以企业上一年度末数据为准。
3)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若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分别填列此表。
1.3小微企业声明函(非小微企业不填写)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本公司郑重声明:
1、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的所有货物由本企业制造。
或者(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的所有货物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
2、其他资料
2.1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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