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械库室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军械库室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武警广西总队军械库室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我单位现就武警广西总队军械库室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武警广西总队军械库室信息化设施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XM-2017-2019-A006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军械库室信息化设施设备一批(含安装),具体如下:

指纹门禁机、多功能控制器、智能钥匙管理箱、门禁锁、烟感报警探测器、红外报警探测器、墙体震动报警器、温湿度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报警门磁、报警解除开关、后备电源、网络红外半球、摄像机电源等,以上招标采购设备必须是国产产品。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办发〔2015〕7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六、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国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名称、组织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公司注册时间截止于2015年6月30日之前,2015年7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不能参与投标)

3、公司必须在广西行政区域注册或者在南宁市区内开设常驻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4、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地方、军队和武警采购部门黑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报名方式、地点和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2日17:00。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017年8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武警广西总队采购中心。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只接受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未更换成四证合一的,需提供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2017年5月至7月中的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不良记录查询证明材料、银行出具的购买招标文件公对公转账凭证(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人必须于2017年9月5日17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后勤部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

银行账号:6145 5750 910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6日9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南站大道3号武警总队后勤部物资采购中心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9月6日9时3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南站大道3号武警总队后勤部三楼招标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武警采购网。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系人: 廖助理 联系电话:****-*******

185*****061

刘助理 联系电话:****-*******

152*****001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南站大道3号武警广西总队

武警广西总队物资采购中心

2017年8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信息化 军械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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