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购公寓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购公寓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重新发布)

项目编号:CYWJ17SG0704

因潜在投标不满足三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警黑河市支队新购公寓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武警黑河市支队,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现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武警黑河市支队新购公寓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黑河市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5项目概况:64.32m2户型12套、63.75m2户型12套、50.5m2户型9套装饰装修工程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至后期维护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2014年07月0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下同)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执业范围与本项目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并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无行贿受贿记录;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拟投项目班子人员配备要求: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并提供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以上人员均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招标人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参加工程投标登记的可以是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登记时,提供近一年在本企业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法人和拟派建造师本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参加任一阶段开标会。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投标登记当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以及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附投标上一年度企业公示年度报告的网上打印页,http://gsxt.saic.gov.cn/)、资质证书、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手册或相关业佐证材料、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打印页(外省投标人提供)、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需提交班子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影印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可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但企业资质情况通过扫描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无法查询或查询有误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三楼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处联系电话:********87-4(招标四部),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3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其他

7.1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法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近三年内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

7.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

7.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黑河市支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699

武警总队同步投标登记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刘莹

联系电话:********87-4(招标四部)

授权传真:****-********

授权E-mail:忱义招标: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2017年08月04日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布 装饰装修 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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