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一期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关于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一期工程).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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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安吉县招投标中心受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一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AJJZ2008-006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安吉天子湖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备及电气安装工程(一期工程).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有通过年检的独立企业法人环境工程水处理资质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电气自控要求电子专业三级以上及起重设备具有特种设备和商检资质,联合报名时附联合投标合同)(2)有当地税务、财政、社保部门确认的2007年1月1日至今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证明企业无欠税欠费)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8月6日至2008年8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8月18日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七、谈判时间:2008年8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三楼)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联合报名时的附联合投标合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安吉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任女士喻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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