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废水污泥综合利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废水污泥综合利用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拟投资2646.07万元,在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企业现有厂区内实施废水污泥综合利用工程。该项目经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0400-42-03-188951】JXQB-1090号)。根据国家及四川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及规定,需要对本项目建设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特向公众公示以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废水污泥综合利用工程
建设性质:技 改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在企业现有厂区内技改建设1条年处理1.5万吨废水污泥生产线,一年可回收1030吨氧化铬和价值1400万元左右的钒。项目新增设备主要有反应釜、板框压滤机、闪蒸干燥机、回转窑和打浆槽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两个阶段:项目施工阶段和运营阶段。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其影响时段为建设施工过程段,有临时性、暂时性等特点,施工过程结束后,影响随即消失。
(2)运营期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包括:(1)废水:设备冷却水、化验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2)废气:酸浸硫酸雾和回转窑尾气等;(3)噪声:水泵以及风机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等;(4)固废:除尘灰、副产品(钒硅渣、钒氧化物和钒钙渣)及生活垃圾等。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返回企业现有氧化钒生产主工艺线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企业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达标后外排,且不新增全厂生活污水排放总量。
(2)废气:酸浸酸雾采用碱液吸收净化后达标排放,回转窑尾气采用袋式除尘器净化后达标排放;同时采取了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措施,控制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后,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项目采取隔声、合理布局及减振等措施后,可实现厂界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除尘灰返回项目酸浸工序使用;副产品全部返回企业现有氧化钒生产主工艺线使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区域总体规划,总图布置可行。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满足清洁生产要求,污染治理措施技术经济可行,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项目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只要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工程设计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在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环评报告公示本获取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通过函件、传真或电话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环评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限为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人群、在本地工作的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从环保角度出发,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并简要说明原因。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攀钢集团钒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晓飞;电话:131*****974;地址:攀枝花市东区马鹿箐
(2)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传真:***-********;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20号;邮编:61004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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