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姚互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黄姚互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黄姚互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HZJT2017服字 5 号)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黄姚互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已由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贺发改交通[2017]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贺州市顺通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业主自筹及贺州市财政资金解决。项目招标文件已经贺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黄姚互通和收费站位于黄姚古镇东侧,为包茂高速(G65)在黄姚古镇位置的出入口,现状互通立交为单喇叭A型,收费站为二进二出收费站,收费站出口与县道713线相交连接。本次黄姚收费站改扩建招标范围为G65黄姚互通收费站改扩建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相应工程的施工监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内容含收费站改扩建房建工程、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要含安全设施、绿化、机电等)等施工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为业主签发开工令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负责全线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具体内容含收费站改扩建房建工程、公路工程(路基、路面、涵洞、交叉工程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主要含安全设施、绿化、机电等)等施工监理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参加投标。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3.4财务能力要求:3.4.1投标人近3年已签订和完成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的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3.4.2投标人在2016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3.5投标人业绩要求:近 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为准,从2012年7月开始至2017年6月止,至少独立完成过1 项 一 级及以上等级(含一级)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3.6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自2012年以来担任过1个一级或以上等级公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高级驻地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没有被项目管理机构和交通主管部门书面通报处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料:4.2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进行报名。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5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开标。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联系方式招标人:贺州市顺通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民主巷6号 邮 编:542899联系人:陈剑锋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新惠街59号邮 编:542899联系人:李少峰电 话:0774--*******监督部门:贺州市交通运输局地 址:广西贺州市贺州大道3号电 话:0774--*******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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