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颅多普勒招标公告

经颅多普勒招标公告

抚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直有关单位委托,需采购医疗设备,现邀请贵公司就以下要求进行报价。
1、经颅多普勒数量:1台
可选品牌
(1)、CBS-900彩色经颅多普勒系统(深圳理邦)
(2)、EMS-9基本型经颅多普勒(深圳德力凯)
2、多功能牵引床数量:1台
可选品牌
(1)、HXY-III型(江苏华新)
(2)、YHZ型(颈、腰椎治疗,河南翔宇)
3、自动血液分析仪数量:1台
可选品牌
(1)、日本广电MEK-6318K
(2)、HL-2200plus三分类准自动血细胞分析仪
合 同 的 一 般 条 款
1、专利权
1.1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 合同签定
2.1买卖双方除另有约定外,应在确定中标单位后2天内签定合同。
2.2对合同履行中的纠纷,可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3、 交货方式及验收
3.1 所购货物由卖方在用户现场交货。
3.2 在卖方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后,买方应在卖方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买方向卖方开具收货凭据,并将有关验收凭证送至采购中心;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卖方应无条件调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3.3货到买方现场并安装完成后,买方应负责完成设备的验收工作。
4、 质量保证和技术服务
4.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材料制造而成的,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2卖方所提供货物要求为原产地生产,不含联营厂家产品。货物系指按规定应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配置资料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5、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生效后7天内交货。
6、付款方式
货到并经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即付设备款的95%,余款三个月后付清。
投 标 文 件
1、投标文件应包括:(1)投标货物型号价格表(2)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及性能表(应包含货物的名称及规格型号、详细的技术参数指标)(3)投标书(投标方视需要编写)(4)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方情况表、产品鉴定书复印件等)。(5)服务承诺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必须在2005年6月9日上午9:00递交至抚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
2.2 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报价文件,招标方拒绝接受。
2.3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及其他费用的最终报价,卖方必须提供本公司的税票。
2.4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开 标 及 评 标 标 准
1、 招标方将严格按要求,依据所提供货物的质量比较价格,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产品的寿命、经营成本。(2)维修服务、配件供应。(3)交货时间。(4)运输条件。(5)经营信誉。(6)厂家实力。
2、 标价最低不是中标的唯一标准。
3、 标方对落标方的落标不作任何解释。
联系人及地点:1、联系人:张朝阳、毛建国
2、地址:抚州市若士路107号(市财政局四楼)
3、电话:****-*******
4、传真:****-*******
5、邮编:344000

抚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4年6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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