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昌县花园镇洞山安置小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孝昌县花园镇洞山安置小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孝昌县花园镇洞山安置小区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孝昌县花园镇洞山安置小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孝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孝昌发改【2014】154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中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中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花园镇洞山社区,府东路以东,大安线以北区域。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新建安置房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施工图纸设计为准)。
2.3本招标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约600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所包含的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要求严格按经图审后的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必须提供近三年(2014、2015、2016)的财务审计报告。
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配备具有有效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等专业管理人员,并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身份证以及加盖社保专章的社会保险证明。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提供检察院出具有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需包括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休息),投标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并提供上述文件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7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贰千元整(¥2000.00),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资料费交纳方法: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7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招标网和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湖北中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宝丰路6号香溢大酒店七楼
联系人:张琪
联系电话:150*****218
传真:***-********
2017 年 8 月 4 日
标签: 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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