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大方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大方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1、项目名称: 大方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2、原项目名称: 大方县地下管线普查及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项目编号: Z-DFZC-2017-56
4、项目序列号: Z-DFZC-2017-56
5、项目联系人: 熊露倩
6、项目联系电话: ****-********
7、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8、首次公告日期: 2017-07-28
9、变更事项及内容(适用于更正公告)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评分方法”内容有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范围 | 评审标准 |
一、价格部分(30分) | 投标价格 | 30分 | 供应商报价得分=(有效最低投标报价/该供应商报价)×0.3×100 注: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及有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证明制造商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相应证明材料)。 |
二、商务部分(满分40分) | 企业综合 实力 (满分1分) | 1分 | 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体系认证覆盖范围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下管线测量或地下管网探测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拟投入人员 设备情况 (满分13分) | 4分 | 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地下管线探测项目经理证书且有4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的得4分,3个业绩得2分,3个以下业绩得1分。开标时提供证书、项目合同及用户证明原件。 | |
4分 | 拟投入的主要技术人员具备测绘类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人数为30人(含)以上者得4分,20(含)—30人的得2分,10(含)—20人的得1分,10人以下不得分。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 | ||
5分 | 拟投入的测绘仪器设备情况: GPS 15台及以上,全站仪15台及以上,水准仪4台及以上,管线探测仪15台及以上、管线陀螺仪2台及以上、地质雷达2台及以上者得5分; GPS 10台及以上,全站仪10台及以上,水准仪2台及以上,管线探测仪10台及以上,地质雷达1台者得3分; GPS 5台及以上,全站仪5台及以上,水准仪1台及以上,管线探测仪5台及以上,地质雷达1台者得1分;其他不得分。 开标时提供GPS、全站仪、水准仪检定证书原件,探测仪、陀螺仪、雷达购置发票原件。 | ||
企业业绩情况 (满分26分) | 26分 | 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承担过管线普查或管线信息管理系统类似的业绩,合同金额在300万及以上的,每个合同得2分,累计最高得分26分。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 |
三、技术 部分(30分) | 需求分析、目标任务及建设内容 (满分2分) | 2分 | 对本项目需求、目标任务理解认识到位,建设方案思路明确、可行,对招标的内容、技术、工期、售后验收等内容完全响应。对比较得0-2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满分24分) | 8分 | 管线探测普查技术方案全面、详细,符合测区实际情况;管线普查内外业工作程序、流程先进;相对比较得0-8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
6分 | 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设计原则、关键技术、保密程度和主要功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相对比较得0-6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
4分 | 航空摄影及地形图测绘技术方案全面、详细,符合测区实际情况;工作程序、流程先进;相对比较得0-4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
3分 | 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和衔接安排合理、清楚明确,能够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相对比较得0-3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
3分 | 安全措施具体,管线数据和图纸以及普查成果文件编制、保密、资料归档等工序流程科学、规范、严密;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措施得当,相对比较得0-3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
售后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满分4分) | 2分 | 项目完成后的技术支持、维护、回访服务、人员培训等后续服务措施保障,对比较得0-2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
2分 | 合理化建议:投标人理解招标人的实际需求,对本项目能提出合理化建议,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实际需求。对比较得0-2分,以0.1分为计分单位。 |
注:1.黔财采[2014]1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加3分。
2.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或“环保产品清单”有效期内中的产品(强制采购产品除外),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每一项加0.2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此项加分是在总分得分基础上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加分。)
10、延期时间(适用于延期公告):不延期
11、ppp项目:否
12、采购人名称:大方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7-8-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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