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南环路市政(B标段)工程答疑003号
南靖县南环路市政(B标段)工程答疑003号
南靖县南环路市政(B标段)工程答疑003号
本工程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15页,第28.10.3更改为:“拟派驻本工程的建造师为本单位人员(以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并执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以无在建承诺为准)。
2、招标文件第21页的专用条款中的第7条款中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均更改为“建造师”。
3、招标文件第49页的九附件更改为:
九、附件(所有的复印件均应加盖法人公章)
1、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含年检页)
3、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含年检页)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安全员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类似工程项目业绩证明资料(至少包含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
6、资格审查的其他资料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应同时携带以上证书的原件,以供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进行评审,否则,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文件无效。
南靖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08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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