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公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委托,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政务服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项目的公平性、公正性,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网上公示,以征求潜在供应商提出公示内容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6日

所有意见和建议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于2017年8月6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邮寄、电子邮件、传真件均不予受理。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递交至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东站南街心怡路升龙广场2号楼2单元908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采购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党政办公室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赫女士 电话:****-********-****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站南街心怡路升龙广场2号楼2单元908室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

(详见招标文件及专家论证意见)

2017年8月4日

149*****72450970-149*****72468855.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149*****72450970-149*****72472336.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点击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论证 食堂餐饮服务 政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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