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一、二、三标段)公告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一、二、三标段)公告



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一、二、三标段)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转发国家海洋局 财政部关于批复2016年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海渔发明电【2016】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一、二、三标段)(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盘锦市境内辽河口以西海域
2.2标段划分、投资额、招标范围:
一标段:海上浮标监视监测系统建设
投资额:1120万元
招标范围:小型智能浮标购买及维护、在线监测数据平台
二标段:鸳鸯岛环境生态本底调查
投资额:240万元
招标范围:鸳鸯岛生态环境本底调查
三标段:海洋生态水质在线岸基站建设
投资额:1020万元
招标范围:水质在线岸基站、生态监视监控系统等购买及维护、海洋生态站改扩建工程、海洋生态站维护、海岛岸线变化监测系统、海岛生态监控站、数据图形处理系统、观察装备等。
2.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4工期要求:2017年8月 30日开工至 2017 年12月30日竣工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除外),以上证件均年检合格;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海上浮标监视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需提供营养盐传感器、多参数水质传感器、波浪传感器、测流仪等监测仪器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6、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二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除外),以上证件均年检合格;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海域使用论证乙级(含)以上资质;
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7、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标段:
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书,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除外),以上证件均年检合格;
2、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非所投产品制造商的投标人,应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海洋生态水质在线岸基站建设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6、海洋生态水质在线岸基站建设中无线传输平台产品需具有与国家级海洋湿地应用的证明文件;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8、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月4日至 2017 年 8月 10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等有效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203室、联系电话:****-*******)进行报名前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确认函及携带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 年 8月10日16:00时,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6.8万元、二标段4.8万元、三标段15.3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确认后,请于 2017 年 8月 4日至 2017 年8月10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8月24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会议室(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名称及地址)。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座
联 系 人:李晋、徐奔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一段
联 系 人:郝经理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号:********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标签: 环境监测 海洋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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