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商业步行街及周边区域亮化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台东商业步行街及周边区域亮化提升改造招标公告
台东商业步行街及周边区域亮化提升改造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 2017/8/7
项目名称: 台东商业步行街及周边区域亮化提升改造
工程地点: 台东六路以南、威海路以东、延安三路以西、台东一路以北区域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投资100%
招标工程类型: 施工-其他 工程类别: Ⅲ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50万元 工程造价: 389.615247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米
计划文号: 青北发改发[2017]39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017stE015485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01
建设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特色街管委会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张宁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市市北区特色街管委会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张宁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单位: 青岛采购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刘妙英、英牧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2017-370203-50-01-000008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甲级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对台东三路亮化进行提升改造,对步行街周边区域(一期、二期、三期)进行整体亮化。(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少量建筑垃圾,按青岛市有关规定,建筑垃圾自行解决,不影响市容。)
2、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
2、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 13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 家(第 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范围低价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275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十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传真:****-********、邮箱:****-********@qingdao.gov.cn">****-********@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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