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人民检察院通用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通用设备批准文件编号:红财购准字2017[165]号采购文件编号:HCG2017-154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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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用设备 | 1 | 见招标文件 | 71075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资格审查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通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资质证书、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三级资质证书;
投标人在赤峰市境内具有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售后服务机构协议书以证明其合作关系。
第一包需提供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矩阵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售后服务承诺函;摄像机、硬盘录像机、解码矩阵生产厂家CMMI5证书,考虑兼容性,要求同一品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交易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6:00时到
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本网站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上午8:30投标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时间: 2017年08月23日 下午3:00开标地点: 赤峰市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六、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桥北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南走100米路东 |
邮政编码 | : | 024000 |
联系人 | : | 于雅南 |
联系电话 | : | 0476—*******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见招标文件 | 开 户 行 | : | 见招标文件 | 账 号 | : | 见招标文件 | 2. | 账户名称 | : | 开 户 行 | : | 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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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
地 址 | : | 红山区人民检察院 |
邮政编码 | : | 024000 |
联 系 人 | : | 李波 |
联系电话 | : | 0476—******* |
相关附件:
红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