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专用设备招标公告
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拟对一批专用设备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HS-ZC-2017-WZ009
采购预算:人民币(大写)肆万肆仟肆佰元整(¥44400.00元)
二、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一)采购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 |
1 | 便携式警示屏路障(红外线声光感应报警) | 5台 | 整机材质:AOC光敏电阻感应装置屏 主要功能: 1、红外声光超速感应鸣笛报警 2、感应侦测有效范围≧3km 3、自动识别记忆车牌号码上传至警务通云端 4、即时测试来往车速,误差≦0.5km 5、配置全自动遥控阻车路障拦截违章车辆 显示屏参数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黑白响应时间: ≦1ms <!--[if !supportLists]-->2、<!--[endif]-->灰阶响应时间: ≦5ms <!--[if !supportLists]-->3、<!--[endif]-->接口类型: HDMI、 VGA、 MiNi 、displayport DP、Android <!--[if !supportLists]-->4、<!--[endif]-->分辨率: ≧1840x9400 <!--[if !supportLists]-->5、<!--[endif]-->是否太阳能充电:是 芯片处理器参数要求: CPU主频: 4.0GHz 二级缓存容量: ≧1MB 接口类型: INTEL 1151 三级缓存容量: ≧8MB TDP 功率: ≦95W 闪烁模式:≧8种频闪模式 预警反应时间:≦1s 整套配置要求: ★1、便携式LED警示屏5台(警示屏正面印刷“Police警察”字样及“警徽”图案,手提箱正反面均需印刷“苍梧交警”字样及“警徽”图案),为延长产品使用时间提高巡检执勤效率,每台警示屏均配备一台警用应急移动平板电源(正面需印刷“Police警察”字样及“警徽”图案),开标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样品一套,否则报价无效。 ★2、太阳能遥控阻车路障5台,开标时必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且检测结果符合<<GA/T421-2017及Q/RD 03-2017>>中的相关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3、货物验收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验收。 |
2 | 警示标志牌 | 3幅 | ★产品参数/配置要求:1、产品选用不锈钢支撑架,展开后正面顶部、下端边框有条形插槽,用于固定限速标识或警示灯;两内框采用侧面不锈钢绞合装置和弹簧锁扣链接并固定,伸展后两内框成180度,对接缝隙接近0.5mm。后通过弹簧栓固定,内外框成一个整体,配有胶木外框提手,收拢后整体尺寸:收拢840mm *600mm *100mm。 2、支撑架采用40mm*20mm不锈钢矩形管,壁厚1.0mm,支撑架外框尺寸:840mm *600mm;内框采用30mm*20mm不锈钢矩形管,壁厚1.0mm,两内框尺寸均为:765mm*520mm;展开后整体拉伸尺寸为1435mm(带限速标志)*840mm,与地面垂直高度为1375mm,标志板面与地面成75度角; 3、导向标志牌面板 材质:铝板(厚度2.5mm),正反两面粘贴超强级黄色反光膜(粘贴反光膜后整体厚度3.25mm)组成;面板尺寸规格:660mm X 415mm,面板冲孔孔径8.0mm,孔中心间距20mm;面板字体:正反面均为黄底黑字,警示距离:来车时速120公里/小时行车状态中可视距离可达200米以上。 4、限速标志牌 材质:圆形铝板(厚度2.5mm、直径390mm)、边缘柄为2.5mm厚钢板和正反面粘贴超强级反光膜组成;面板尺寸规格:390mm*390mm,面板冲孔孔径8.0mm,孔中心间距20mm;图形、字符为白底红圈黑字,警示距离:来车时速120公里/小时行车状态中可视距离可达200米以上。 5、产品收纳包装采用高强度黑色牛津布手提袋设计,手提袋正面印刷“Police”及“苍梧交警”字样,大小规格: 900mm 宽*650mm高*100mm厚。 6、外挂辅助警示灯:长765mm*宽80mm *厚45mm,材质:铝型材灯座+聚碳酸酯灯罩+0.5w LED灯珠30颗,内置可充电1000mA锂电池组,功率: 15W, 连续工作时间:大于80小时;警示距离:来车时速120公里/小时行车状态中可视距离可达400米以上。 产品特点: 1、外框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料,不易变形老化,牢固耐用; 2、导向牌材料选用加厚铝板和国标反光膜粘贴,警示效果好; 3、两块导向牌为单独个体,可自由翻转、快捷拆卸; 4、每套共配置文字导向牌2块,常规内容为: 上面:正面“警察临检”;背面“前方事故” 下面:正面“>>>>”;背面“<<<<” 限速标志牌1块内容为:正面“20”背面“40” 可定制和加配标志牌,使用组合多样化,满足预警要求; 5、产品放置稳固,防风设计; 6、采用优质国标反光膜,预警导向内容清晰,来车时速120公里/小时行车状态中可视距离可达200米; 7、可配套外挂辅助高亮度警示灯:连续工作时间: 80小时以上,可充电。来车时速120公里/小时行车状态中可视距离直线可达400米以上 8、产品组合方便,小巧轻便,可轻松放入巡逻车、勘察车尾箱,可快速布设和收拢,满足快速预警使用要求。 配置要求: ★1、配备公安部警用AOC防眩晕执勤眼镜3副(正面需印刷“Police警察”字样及“警徽”图案),验收时必须提供公安部检测报告,否则不予验收。 ★2、货物验收时必须提供生产厂家唯一指定授权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验收。 ★3、货物验收时须提供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加盖厂家公章的检验报告予以证明,否则采购单位有权不予验收。 |
备注:报价必须提供含产品参数的彩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
二)商务技术要求:
1.报价人必须就“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所有的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整报价。(所指报价是指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货物的价格;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等。)
2.报价人所报价的品牌型号的技术参数必须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技术参数、规格及配置要求”;若报价的技术参数性能优于或高于采购要求的,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如经查实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3.采购需求一览表序号中标注★项为必须逐条响应且为正偏离或无偏离要求,且在商务条款/技术参数偏离表中逐一说明,如有缺项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将视为无响应竞标文件要求,报价无效。
4. 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的,或以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签订合同的,成交无效,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
5.若提供的货物与“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要求不一致的,采购单位有权不予以验收及取消其成交资格。
6.签订合同时间:发布成交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7.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现货供应,并安装、调试完毕。
8.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9.货款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0.货物验收时,供货商要提供货物来源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符合货物参数要求的有关内容。
三)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进行验收。货物必须是通过厂家合法渠道全新原装未经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出货单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书、随配附件和工具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如有须在供货时一并提交;
2.包装要求和运输方式:出厂原包装,符合环保要求;采用汽车运输方式;
3.售后服务方面: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产品实行“三包”;如供应商承诺高于国家“三包”标准,则按供应商承诺执行;
2)免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免费培训;
3)质保期:不少于1年质保期;质保期内免费进行排查和维修;
4)接到故障或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到达现场维护,2个小时内修复;小故障当日修复,大故障第二自然日修复,如不能修复,质保期内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质保期内免费对设备或配件维修、定期保养、终身维护。
三、报价人资格: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不接受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共肆份。包括:[所有文件均必须提供且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①报价表(包括货物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单价、合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内容)
②报价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税和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均为复印件)
③报价人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税费凭证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④报价人近两个月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
⑤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⑥售后服务承诺书(由报价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拟写)
⑦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要求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2.报价文件正本、副本必须分别装订成册、胶装包边,不得采用活页夹,一并装入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文件袋封面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签章[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报价人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其报价无效;如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报价人不能说明合理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报价无效。
4.报价文件不符合装订及密封要求的,或资料提交不齐全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或未提供样品的(如有),均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于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30分前以书面密封形式递交至苍梧县财政局1楼1号标厅(即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150号1楼),由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确认签收,逾期送达或外包封不符合密封、标记要求的,不接受其报价文件。前来参加的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将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审价格 = 报价人的报价×(1-6%));除上述情况外,报价人的评标价=报价人的报价。2、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标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3、评标价只作为价格评审依据,不作为成交价,签到合同价为成交人的报价。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情况下,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按成交总金额的1.5%向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交成交服务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苍梧县龙城西路6号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188*****338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广场二路35号
办公电话:****-******* 联系人:关小姐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广西恒硕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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