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浙大青海公招(货物)2017-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已由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以关于购置个人防护装备的请示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委托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内容: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采购灭火救援指挥包16套;抢险救援指挥包18套。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个人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发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起90工作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至17:30,在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5楼1506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大厅(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青海经济信息网(www.qhei.org.cn)
■ 格尔木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7.6.20:81)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格尔木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加先生
联系电话:177*****113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
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8号世贸大厦15楼1506室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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