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警务监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警务监控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警务监控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3) 投标人若非所投产品(包括高清摄像机、押解移动监控主机、音频处理器)的最终制造厂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最终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4)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5)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警务监控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案2017-1585)

3、预算编号:00-17-2737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警务监控设备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合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0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1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 被授权人身份证.;6.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注:以上资料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交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提交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04 17:00:00至2017-08-1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步骤二:供应商在步骤一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代理机构网上报名登记系统( http://139.196.34.51/pm/baoming.aspx,点击“供应商报名”)录入相关企业信息。供应商完成上述两个步骤视为成功完成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上述步骤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5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25 09: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2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副本三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标书费售价均为人民币800元/本(售后不退)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可于法定工作日,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也可通过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将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直接支付到以下账户: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账号: ****************6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缴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虹桥路1200号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邮编:200336邮编:200063
联系人:沈政权联系人:沈思骏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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