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普陀区中小学录播教室项目(第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3、投标人如果不是下列设备的制造商,须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授权设备为:高清录播工作站、一体化摄像机、交互式设备;其中高清录播工作站要求唯一授权;4、提供(录播系统软件、跟踪定位系统、互动录播系统、资源管理平台、交互式设备软件)著作权证书;5、交互式设备必须纳入最新一期政府采购节能清单中(截图并标注);6、具备本地化服务部门和维护技术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中小学录播教室项目(第二次) 2、招标编号:SHXM-0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8-17-134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录播系统项目。本项目采购总预算为180万元,其中包件一为100万,包件二为80万。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5、交付地址:用户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之日后2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福利企业、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04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11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3、高清录播工作站、一体化摄像机、交互式设备授权书的原件的扫描件;4、未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打开网站查询自己单位然后截图);5、具备本地服化务部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6、当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7、投标单位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04 17:00:00至2017-08-11 17: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详见其他事项。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30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8-30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2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楼416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携带上海政府采购网提供的CA证书、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及无疑问函(单位盖章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原件)、投标回执单(网上打印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未带上述内容的投标单位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请投标单位自备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工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单位可以在网上报名后,携带以下证件于2017年8月11日14:00分至16:00分,前往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楼412室进行现场审核,逾期现场审核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本次投标。审核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高清录播工作站授权书、一体化摄像机授权书、交互式设备授权书、本地化服务部门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证明材料、当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证明、投标单位开户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网上报名成功且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招标文件资格,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验证、验证未通过的供应商,其网上报名将视为无效。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检查将由评标委员会最终确认。本次招标需提供样品演示,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