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歙县档案局旧档案柜转让交易公告

[歙县]歙县档案局旧档案柜转让交易公告


受歙县档案局委托,我中心对歙县档案局所属一批旧档案柜资产产权按现状面向社会公开转让。本次公告转让方承诺本次处置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转让方:歙县档案局

2、转让标的简介: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竞买底价

1

四门樟木文件柜

四个单柜组合为一组

22

3450元整

2

六门三合板文件柜

三层双开门

18

3

木制文件柜

(六层)

12

4

六门杉木文件柜

三层双开门合为一组

15

5

双开门木制文件柜

(五节为一组)

66

合计

133

注:上述资产做为一个整体标的转让,具体情况请以实地查看为准。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4、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

二、项目实施要求

1、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需在旧物品搬运期间,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有关法规条例,采取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受让方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标的物拆解、搬运期间不得对现场造成损坏,凡涉及标的物搬迁及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和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需在我档案局通知进场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清运工作。

三、项目交易方式

本项目交易采用一次性报价制。意向受让方投标时提供的资料经转让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启报价单(报价低于竞买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以最高报价确定受让方。

若最高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一致时,采取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会结束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

四、项目竞买底价

项目竞买底价:人民币3450元。该竞买底价由歙县档案局提供。

五、项目受理方式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者,持本公告第七条要求的资料在规定的

时间前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业务部(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进行现场受理。

六、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凡依法设立的境内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

七、意向受让方投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意向受让方请于2017年 9月4日15时至16时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接收):

(一)企业法人须提交的资料: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就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一)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委托他人办理该项目业务则无需提供);

3、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4、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二)自然人须提交的资料: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一);

3、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二);

提示:上述资料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其中报价单应单独装订密封,企业法人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在封口处签字。原件审核后退还,如上述资料经转让领导小组审核不通过则作无效标处理。

八、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与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2017年 9月4日12时00分前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汇入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整。
收款人: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分别为:

开户行:安徽省歙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账号:***********************

(二)竞买保证金企业法人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自然人须通过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的形式划转至我中心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买保证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后查验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要求的方可获得交易资格。

(三)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方后,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搬迁完毕无责后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5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及交易服务费:

(一)成交价款的支付:受让方自签订《现场成交确认通知书》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的成交价款。

(二)交易服务费
本次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
十、现场交易时间及地点:2017年 9月4日16时00分在(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电子竞价室进行交易,请报名参与本项目的各方准时参加。逾期未到视为弃权。

十一、其它事项:

1、凡参加本项目者都视同已考察并确认了受让范围、数量并认可本项目现状及相关要求,转让方及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项目成交人后若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拒绝签订项目合同或违反本公告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转让方与项目成交人需在项目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订立后7日内将合同报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备案,若项目成交人违反本约定,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经营使用期间发生的一切行为及责任均由项目成交人完全承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违反本公告约定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实物察看联系人:余先生,电话:*******

项目报价咨询联系人:方先生电话:****-*******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地址:歙县徽城镇紫阳路19号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附:****************5.doc">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承 诺 函.doc

****************7.xls">附件二:一次性报价单.xls

歙县档案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歙县分中心

2017年8月4日

标签: 交易 转让 档案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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