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铜鼓县第二幼儿园委托办学项目(项目编号:精信-TG2017-00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铜鼓县第二幼儿园委托办学项目(项目编号:精信-TG2017-00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铜鼓县第二幼儿园委托办学项目( 项目编号:精信-TG2017- 005)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铜鼓县教育局和铜鼓县国资委的委托,就其“铜鼓县第二幼儿园委托办学”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承办方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精信—TG2017—005
2、项目名称:铜鼓县第二幼儿园委托办学项目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4、本次招标项目内容:
4.1基本情况:铜鼓县第二幼儿园位于铜鼓县城东—永宁镇政府附近,建筑面积5260平方米,占地面积7193平方米。属国有资产,现状出租(不包括幼儿园的后期改、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18个班,540个园位。
4.2.租赁费用: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公开竞标,由铜鼓县教育局与取得办园资格的办园方签订5年+5年园舍有偿使用合同。承办单位投资对幼儿园进行补充装修及购置设备,政府适当收取有偿使用费用。租赁费用:第一年为20万元/年起租(以中标价为准),从第二年起每年增长百分之三(3%),前五年的租金在确定中标后一次性缴交至县国资专户用于发展全县学前教育(其中:第一、第二年租金分年度由县国资委返还给承办人)。
4.3.租赁期限:期限为5年+5年,分为二期(即五年一期)。第一期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五年期内,如通过市级示范幼儿园评估验收,获得“市级示范幼儿园”称号,则自动续签第二期;否则自动终止合同。
4.4.办园保证金: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需缴交200万元办园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其中50万元自动转为办园风险保证金支付到铜鼓县教育局,其余150万元为承办人开园前幼儿园的装饰、装修和设备购置保证金。此150万元保证金承办人按《江西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设置标准配备设施设备和装饰装修幼儿园,确保装饰装修材料和购置的设备合格、安全、环保,工程完工后经教育、国资、财政、审计、城建、卫生、市场监督、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退回给承办人(只退本金,不计利息)。
4.5投标报价限价:本次招标以第一年租赁费用为基数进行报价,第一年租赁费用20万元为最低限价,本项目不设上限。
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资格审查):
5.1具有独力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悔约记录;
5.6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正确的办学方向和明确的办学宗旨。
5.7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规定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办园资质,即正在办园的机构。
5.8投标人所办的幼儿园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5年以上(含5年),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在当地社会公认度高。所开办的学前教育机构在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出现责任事故,无未参加年检和年检不合格情况。
5.9投标人正在承办或举办的幼儿园必须有一所是市级(含)以上示范性幼儿园,且正在承办或举办的幼儿园必须达到一定的办园规模,在园幼儿总数在540人(含)以上、教职工总数在60人(含)以上(此项最多可累加2所在办幼儿园人数)。
5.10出任本项目的拟任园长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及5年以上幼儿园管理经验,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病史,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5.11投标人具有成熟的办园理念及具体方案,包括办园理念、培养目标、内部管理、经费投入、经费预算及来源、师资配备等内容。
5.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技术力量强,并保证如中标可一次性缴交200万元办园保证金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上。
5.13投标人严禁弄虚作假借他人资质参加投标;中标人必须为实际承办人,不得转让第三方经营。违规者取消投标资格,违规中标者视为废标,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6、竞争性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6.1符合前款要求的营业执照(需有学前教育相关的经营范围)和目前所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和目前所办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证明材料、食品卫生许可证、餐饮业服务许可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前教育工作经历及办园规模(包括办园面积、在园幼儿人数和教职工人数)和办园社会信誉证明原件、反映所办幼儿园最近3 年年检结论的证明原件。
6.2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四选一);
6.3提供所办幼儿员“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凭据或2016年1月1日以后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
6.4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5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6.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需为本项目拟任园长)及其本人身份证;
6.7诚信投标承诺函;
6.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6.9拟任园长身份证、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园长培训合格证、5年幼儿园管理经验的证明材料、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书需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报名办法:拟投标人可在宜春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自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拟投标人可到网上或到代理机构报名,并缴纳报名费2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缴纳报名费账号:
开 户名 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宜春市工行宜阳分理处
9、递交磋商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18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地点: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投标保证金及保证金缴纳账户: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开标时以到账时间为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保证金账户名: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分理处
11、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铜鼓县教育局、联系人:王林、电话:135*****981
采购单位:铜鼓县国资委、联系人:宋媚、电话:139*****747
招标机构名称:江西精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春市宜春奉新路66号枣苑小区3栋101室
联 系 人:丁雪、电话: 153*****847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财政局网-政务公开-政府采购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铜鼓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gztb.com/;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13、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铜鼓县教育局铜鼓县国资委
2017年8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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