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招标公告
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招标公告
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配套工程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7-08-04
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工程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鄂发改审批﹝2012﹞113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鄂发改审批﹝2012﹞278号文《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部省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钟祥汉江公路二桥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现就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钟祥汉江公路二桥是钟祥市交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新、改建干线公路之一,是省道S311过汉江的重要通道。它的建设对于完善311省道功能、满足交通量快速增长、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综合运输网、充分合理开发利用区域自然资源、带动地区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大桥主墩(11#、12#、13#墩)位于主航道中,通过桥区水道的船舶类型多,容易遭受船舶的撞击,为确保大桥建成后航道畅通和船舶航行安全,经建设方和有关研究单位进行专题论证后,明确对主桥墩应进行有效的防撞保护。
本次招标范围为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采购,即钟祥汉江公路二桥11#、12#、13#墩橡胶护弦防撞设施的制作、运输、及为完成安装相关辅助工作及后续维护服务,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合同段。供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3月内,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保修期为质量保证期满后5年。本项目合同段划分、所需防撞设施装置的规格和数量如下表1-1所示。
表1-1 合同段划分、规格及数量表
合同段
采购项目
材料名称
规格
材质
数量
备注
1
防撞设施
预埋螺栓
M22×430
不锈钢
3108个
镀锌
螺母
M22
不锈钢
3108个
镀锌
压紧螺母
M22
不锈钢
3108个
镀锌
垫圈
M45
不锈钢
3108个
镀锌
橡胶护弦
D200×200×2000
橡胶
336个
橡胶护弦
D200×200×1500
橡胶
150个
橡胶护弦
D200×200×1000
橡胶
324个
压板
2000×220×20mm
Q235
336个
压板
1500×220×20mm
Q235
150个
压板
1000×220×20mm
Q235
324个
垫板
20mm
Q235
38.34t
D型护角
D200×200×1500
橡胶
72个
D型护角
D200×200×1700
橡胶
12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防撞设施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备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近五年至少有1项为特大桥梁提供过防撞设施的供货业绩。近三年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地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报名人须在投标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 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于2017年 08 月05 日至 2017 年08月 0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28日09:30,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段为2017年08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地点为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 0906 开标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A座(普提金商务中心--岳家嘴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钟祥汉江公路二桥建设指挥部
地址:钟祥市莫愁大道58号交通大厦
邮政编码:4319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39*****199
招标代理: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特2号湖北银行大厦B座7-9楼
联系人:魏广超、王义清、刘坤
电子邮件:********0@qq.com">********0@qq.com
2017年08月 04 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最低要求)
最低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防撞设施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具备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1、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平均营业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不小于1。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近五年来至少有1项为特大桥梁提供过防撞设施的供货业绩。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能力要求
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
2、申请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申请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4、申请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为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或未因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记录。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为特大桥梁提供防撞设施供货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附篇1 评标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采购的招标评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和《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688号文)的有关规定及《省道分当线钟祥汉江公路二桥防撞设施采购招标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第三条评标工作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科学、择优。
第四条评标期间,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与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评标程序
第五条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专家来源于评标专家库。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第七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 资格审查
2. 符合性审查
3. 算术性复核
4. 澄清(如有);
5. 提出评标意见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6. 编写评标报告。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九条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对投标人的各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条投标文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主要条件包括:
资格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见附录5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四章 符合性审查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参加下一阶段的评审。
第十二条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包括: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 投标文件正本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合格的投标担保;
(4)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经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代理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
(5) 投标文件载明的产品交货时间、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6) 投标人单独参加投标,并且只提交了一份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了单价和总价和单价分析表,且投标文件仅有一个报价,未附调价函;投标人填写完毕的投标报价单未对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8)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9) 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10)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11)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12)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没有欺诈行为,没有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与他人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投标弄虚作假;
(13)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人编制的技术方案、供应方案、质量体系与措施、服务方案,以及质量标准、进度、安全要求能够满足本工程项目按期、按质实施、安全生产等各项要求;
(15) 产品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标准要求;
(16) 投标文件未违反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7)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20.4条规定的情形。
(18)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为其存有重大偏差,其投标文件不予通过初步审查,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十三条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
第五章 算术性复核
第十四条投标报价的算术性复核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了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报价校核,并对有算术上的及累加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当以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有差异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按比例修正各细目合价。
第十五条按以上原则对算术性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最终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招标人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澄清
第十六条除本办法第三章、第四章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它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补正。澄清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
第七章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七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将其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则推荐相应数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经评审的评标价相等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早的优先。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则须向评标委员会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该报价能够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供货期完成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如果所有投标文件均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八章 评标报告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十九条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保留意见,但应以书面方式在评标报告中阐述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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