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稳碎石招标公告
水稳碎石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1/10-17103
一、招标条件受中电建集团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水稳碎石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中原新区郑上路以南、须水河以北片区道路建设PPP项目(一期)位于郑州市中原区,包括15条道路建设市政道路及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照明、绿化、交通标识等配套工程,总长度约36.792公里;2条道路仅建设照明、绿化、交通标识工程,总长度约4.64公里;合同总工期36个月。
项目部地址:河南郑州中原西路与杭州路交叉口北200米公交驾校对面巷内200米。
2、招标范围: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中原新区郑上路以南、须水河以北片区道路建设PPP项目(一期)工程水泥稳定碎石、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
3、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吨 | 495781.2 |
2 | 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 | 吨 | 46263.21 |
4、交货时间:2017年10月-2020年9月
5、交货地点:郑州中原新区郑上路以南、须水河以北片区道路建设PPP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参见第七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具有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并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国家、行业有关的生产、质检标准,提供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以及所供产品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代理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3、投标人应具有城市市政道路工程供货业绩 ,近三年内(2014年至今)的水稳材料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
4、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产品质量形式检验报告。
5、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6、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元)。招标文件和资料费仅接受现金方式,售后不退。
3、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并已支付招标文件费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的,请在上述时间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到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大厦825室持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59号中国水电大厦713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
邮 编:450001
联 系 人:蒋风东
电 话:****-********
电子邮箱:********5@qq.com
联 系 人:李杨杨
电 话:****-********
电子邮箱:********9@qq.com
招标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浙江华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西苑饭店7号楼7310室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
九、监督机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2017 年 8 月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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